盈江县苏典傈僳族乡人民政府

苏政发〔2023〕6号 苏典傈僳族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苏典乡 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浏览量:3648    作者: 日期:2023/3/20

各村委会、乡直各站所:

经乡政府研究同意,现将《苏典乡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此件公开发布)



苏典傈僳族乡人民政府

202332   


苏典乡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强化控辍保学工作实效,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云政办规〔2022〕5号)、《中共德宏州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的通知》(德委教组〔2023〕1号)等文件相关要求,为落实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教育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

一、成立领导小组

     武学义  乡党委书记

麻建斌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常务副组长:唐硕承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长:余燕高  乡人大主席团主席

石杨杨  乡党委副书记  

窦文芳  乡党委副书记(专抓政法工作

杨正涛  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板平保  乡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新权  乡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梅润涛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挂职)

     员:    乡司法所所长

   畹町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苏典分站办公室主任

匡振国  乡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

张志才  苏典乡九年一贯制学校校长

早雄富  苏典村党支部书记、主任

金卫本  勐嘎村党支部书记、主任

曹由国  劈石村党支部书记、主任

余兴高  茅草村党支部书记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唐硕承担任,副主任由张志才担任,成员由学校班子成员、各村总支部书记、各个学校负责人及班主任等组成,负责处理好日常工作。

二、控辍保学主要工作

1.各站所、各村委会要认真做好义务教育法律法规的宣传,营造控辍保学的良好氛围,保证全乡每位适龄儿童按时入学,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2.每学期开学一周内,学校要对学生辍学情况进行统计,了解原因和去向并向乡党委、政府报告。并配合乡、村、组共同做好辍学学生动员返校工作

3.进一步落实好以乡政府为主导的全乡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压紧压实“双线四级责任,做到政府控辍责任和学校保学责任的有机衔接,乡政府采取综合措施,防止适龄儿童少年失学、辍学,做好辍学学生的劝返工作;各村委会要把控辍保学纳入村规民约,充分发挥村规民约作用,督促家长做好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复学;学校要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双减政策,提升学校吸引力,做好保学工作。

4.学校要适时掌握好学生变动情况,认真做好入学、休学、转入、转出等手续,对疑似辍学学生要及时把情况推送给乡党委政府,所推送疑似辍学学生情况要真实,不得瞒报和漏报

5.乡党委政府与各村委会、各村委会与村民小组签订控辍保学目标管理责任书,把控辍保学工作纳入年终对负责人的考核,各村民小组组长负责组织、协调确保适龄儿童全额上学。

6.学校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培优补差,分类施教,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使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全面发展。

三、控辍保学工作奖惩办法

1.乡党、委政府将学生流失情况纳入对各村委会、村民小组和学校考评工作,对支持控辍保学工作的村委会、村民小组,在乡村振兴各种项目的安排上优先给予考虑;因学校原因造成学生流失的,将追究学校负责人的责任。

2.有适龄儿童、少年的家庭,无论家庭条件如何,必须依法送子女入学,并保证子女接受完九年义务教育,对父母不支持或不让子女上学,造成子女没有认真接受完义务教育的家庭。将严格按照控辍保学四步法来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3.学校要监督好教师依法执教,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无故强迫学生离校,如因学校教育失误,造成学生辍学,将追究责任人责任。

4.乡政府每年拿出一部分资金,奖励学生巩固工作做得好的村委会、村民小组和学校。对工作不到位,造成学生辍学的将对村委会、村民小组和学校作出严厉批评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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