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委会、乡直各站所:
经乡人民政府研究,现将《苏典乡2023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此件公开发布)
苏典傈僳族乡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日
苏典乡2023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执行好《盈江县人民政府2023年畜牧业生产工作安排意见》,切实做好我乡2023年动物防疫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重大动物疫病发生和流行,保障我乡畜牧业健康发展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全面完成省、州、县下达我乡的动物疫病防控任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动物防疫中“预防为主”和省政府提出的“政府保密度,业务部门保质量”的总体要求,继续严格按照省、州、县、乡动物防疫整村推进的统一安排部署认真开展动物防疫工作,确保全县全年无大疫、有疫不流行。要求畜禽免疫密度达到应免疫数的100%,进一步提高免疫质量,确保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70%以上,规范建立健全免疫档案。同时,加强流行病学调查和重大动物疫情预警预报工作,按时按质完成好动物防疫工作任务。
二、计划安排
1.集中免疫工作。
(1)春防集中免疫工作。工作要求在每年3月25日前完成,具体时间为1月1日—1月15日召开春防工作启动会;2月1日—2月28日口蹄疫、禽流感免疫阶段;3月1日—3月20日小反刍兽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免疫阶段;3月21日—3月25日材料、报表整理、上报阶段。
(2)秋防集中免疫工作。工作要求在每年9月25日前完成,具体时间为7月1日—7月15日召开秋防工作启动会;8月1日—月31日口蹄疫、禽流感免疫阶段;9月1日—9月20日小反刍兽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免疫阶段;9月21日—9月25日材料、报表整理、上报阶段。
(3)确保实行强制免疫的畜禽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档”,提高集中免疫质量。规范建立好免疫档案,保管好各种免疫原始记录。在开展集中免疫前,各乡、镇要做好集中免疫前的疫苗、器械、记录表格、免疫证等准备工作,确保集中免疫工作顺利完成。
2.常规免疫工作。各村委会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对各自区域内严重危害畜牧业发展的地方性疫病认真调查、统计,做好疫苗订购计划并及时上报乡畜牧兽医站待疫苗送达后切实开展常规免疫工作。
3.补免与加强免疫工作。对新补栏、免疫超过有效期及免疫抗体不达标的畜禽要及时进行补免,确保免疫质量。
4.规模场免疫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春秋防疫工作总体部署,及时督促规模场按照各自免疫程序,落实强制免疫工作,规范建立健全免疫档案和落实免疫标识制度。
5.狂犬病免疫工作。各村委根据县、乡下达的任务指标及时安排好免疫工作,确保免疫工作在6月底完成,免疫密度为100%。
6.人员培训工作。在春秋两季集中免疫前,要做好每年两次村级动物防疫员培训工作。在培训前,要做好培训工作计划,培训讲义,提高村级动物防疫员的理论水平和操作技能,确保免疫质量得到有效落实。培训结束后,要及时写出培训工作小结。
7.免疫报表、档案、总结工作。各村在做好免疫工作的基础上,要指定专人负责各类防疫报表的收集、汇总、上报工作,按照各类报表上报要求,及时上报。在春秋集中免疫结束后,要将免疫报表、工作总结及时上报至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各类档案和材料及时归档。在11月中旬要及时将全年防疫工作总结报至乡人民政府。
8.监督检查工作。在春秋防免疫工作期间,要组织有关人员开展免疫工作自查,在春、秋防结束后,要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进行通报,确保集中免疫工作落实到位。县畜牧兽医局将开展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并按照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的要求,开展检查,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
9.免疫监测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做好种畜禽场、集中免疫后和每月监测工作,具体任务按照省、州下达的任务要求完成。
10.疫情预警预报工作。各村要加强疫情观察,密切注视疫情动态,发现重大动物疫情要及时按照规定程序上报,并按照国务院《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和应急实施方案要求做好应急控制、扑杀、处置措施,严防疫情扩散蔓延。
三、计划落实
为了确保今年动物防疫工作计划的全面落实,采取以下措施:
1.工作分工。乡畜牧兽医站要做好防疫所需疫苗、免疫牌、证等保障工作,确保免疫工作顺利开展。同时,要及时做好免疫报表、免疫进度等免疫信息的收集,及时发现、分析免疫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确保免疫任务落到实处。加强免疫抗体监测、疫情监测和预警预报、防疫监督工作,重点加强专业养殖户、规模养殖场的免疫档案等防疫督查工作,确保我县养殖户、规模养殖场的防疫工作落到实处。
2.实行专业技术人员挂村工作制度。为了促进我乡全年动物防疫工作,实行专业技术人员挂乡镇工作制度。所挂村级的专业技术人员要负责所挂村的防疫进度收集、技术培训、防疫指导,帮助解决所挂乡镇、街道防疫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全年动物防疫任务完成。具体挂钩人员名单见附表。
附表
盈江县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挂钩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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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职务 |
挂钩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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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永同 |
乡畜牧兽医站 |
勐嘎村、劈石村、苏典村、茅草村 |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5号 联系电话:0692-8945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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