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县司法局关于严格规范婚丧喜庆邀请的管理规定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举办婚丧喜庆的规定,严格规范局机关办公室协助邀请管理。经局党组研究,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一、本系统干部职工本人或子女婚宴邀请应自主散发请柬,局办公室给予协助。
二、本系统干部职工(含退休干部)去世由局办公室在本系统内发布讣告;若去世人为其父母亲、岳父母亲及近姻亲,按本人或其家庭明确的对象或范围委托,协助告知。
三、除一、二条之规定,本系统干部职工(含退休干部)以举办寿庆、子女满月、满岁、升学、乔迁新居、工作变动等名目宴请亲戚(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及近姻亲)以外的人员,严禁由局办公室代其分发请柬、打电话,发短信、传真、QQ、微博、微信等形式帮助邀约。(纪检监察部门书面审批同意的,不在此限。)
谢绝外单位集体或个人上述请求。
四、本系统干部职工除一、二、三条规定之外的家庭自愿宴请内部干部职工,由其自主逐一邀请;委托局办公室代为邀请的,参加人数应控制在不超过机关人员的1/3;并由局办公室统一包车出行。
以上规定,各股、所一并遵照执行,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17年1月24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5号 滇ICP备13004035号-1 联系电话:0692—8180239
政府网站标识码:5331230001 邮箱:1246693150@qq.com 地址:盈江县平原镇允燕大道检察院背后 邮编:679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