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县司法局

盈江县2017上半年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总结

浏览量:16776    作者:陈杭 日期:2017/8/30

盈江县2017上半年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总结

 

半年来,我县社区矫正工作和安置帮教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州司法局的业务指导下,立足我县实际,积极探索,狠抓措施落实,经过各职能部门及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工作得到稳步开展,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社区矫正工作

(一)社区矫正工作基本情况
上半年共接收社区矫正人员61人,解除矫正人员61人。在接收的矫正人员中管制1人、缓刑49人、假释5人、暂予监外执行6人;农村户籍的56人,城镇户籍的5人;男性46人,女性15人;少数民族43人;未满18周岁0人,18周岁至45周岁48人,46周岁至60周岁9人,61周岁以上4人;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服刑人员54人,高中或中专4人;大专及以上3人。自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以来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1406人,累计解除社区矫正人员1042人,现有在册的社区矫正人员364人。

(二)、社区矫正工作主要工作措施和取得的成效

1、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为适应社区矫正工作新形势、新要求,确保工作正常有序开展,成立了以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为组长,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司法局局长为副组长、相关单位为成员的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措施方案,出台工作应急预案,调整充实社区矫正办工作人员,为工作提供了组织机构和人员保障。目前,领导小组办公室共有工作人员4人。负责管理、指导全县社区矫正日常工作。
   2、强化管理,规范工作流程,促进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一是根据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建立了社区矫正人员交付接收、管控、教育、解除矫正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对每名矫正人员实行一人一档,详细记录了矫正方案、志愿者帮教协议书、监督协议书、保证书、宣告书、责任书、谈话记录、电话汇报记录等方面的资料,规范办理社区矫正人员的外出、居住地变更、执行变更、死亡通知等并将各项材料及时归档,由此形成了一套完整、规范的矫正人员个人基础性档案及台账。二是认真组织开展社区矫正日常管控工作,坚持实行矫正人员周汇报、月面谈、不定期走访制度,即:矫正人员每周向社区矫正工作者电话汇报上周思想状况、活动情况一次,每月到司法所报到并与社区矫正工作者开展一次面对面的思想交流和情况掌握,对出现失联或其他异常情况的矫正人员及时进行走访调查。三是严格落实社区矫正人员外出请、销假制度,即社区矫正人员外出离开本县必须请假批准后方可离开,回来后汇报外出情况并进行销假。四是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矫正人员集中教育培训及公益劳动,增强矫正人员的法律意识及社会责任感。五是建立信息交流互动机制,各司法所建立与村、组联络和情况信息反馈制度,与村委会和村民小组保持经常性的沟通、联系,了解掌握矫正人员在家中的现实表现、思想变化和活动情况,收集反馈相关信息,发现不良苗头,及时走访调查,把问题消除在初始阶段,预防其重新犯罪危害社会。六是各司法所与派出所建立对接协查机制,即司法所每月到派出所核查一次社区矫正人员的活动轨迹,并核定现在册人数。
    3、加大业务培训学习力度,进一步提升监管队伍专业水平。根据国家“两院”、“两部”联合制定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以及《云南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云南省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办法》、《暂予监外执行规定》是我们在工作中重要的行动指南,在反复温习的基础上,充分利用一切机会对各司法所工作人员进行社区矫正工作业务培训,上半年共开展培训1场次。另外,检察院和司法局联合检查组定期或不定期到各司法所进行矫正工作督查,对出现的问题提出意见及建议,责令司法所限时整改,到目前为止共为司法所解答社区矫正工作业务问题20余次。通过培训、指导、督查,使我局的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得到了整体提高。

4、强化职能部门协调联动,加强沟通衔接,形成工作合力。一是努力完成监狱及法院开展的对拟适用社区矫正的罪犯、被告人进行的调查评估委托,并形成书面的调查评估意见书反馈回去。半年来共接到委托调查评估函32份,已严格依程序出具调查评估意见书32份。二是积极配合各监狱办理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的保外就医手续。三是加强与各职能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在分工负责的基础上,密切配合、相互协作,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充分发挥组织主体的作用,特别是与县检察院的衔接,以达到提高工作质量、预防重新犯罪为目。

 5、严格执法,保障刑罚执行的效力。一是对违反规定,达到书面警告的一律给予警告,上半年共对5名违反社区矫正相关规定的矫正对象给予了书面警告;二是达到撤销缓刑、撤销假释或收监执行条件的社区矫正人员,严格按照《办法》规定,依程序上报相关资料,提出建议书,上半年共对5名违反社区矫正相关规定的矫正人员提请了撤销缓刑及暂予监外执行的申请,目前已有2名得已收监,另外3名的申请法院正在审理中。截至目前累计收监执行36名矫正人员。

6、继续抓好社区矫正信息化监管平台的建设,健全社区矫正信息监管系统。目前全县在册矫正人员的详细信息已录入系统平台,录入率达100%,已发放GPS卫星定位手机138台,确保监管社区矫正人员从“人防”转变为“人防”、“技防”相结合,增强矫正程序的严密性和矫正手段的科学性,有效预防社区矫正人员脱管现象发生,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7、认真做好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工作。为扎实开展我县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根据德司发(2016)36号《德宏州司法局关于开展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的通知》及相关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积极落实此项工作。活动开展以来共排查出6(其中1名是监狱来收监时逃脱)名符合条件的社区矫正对象,目前已有3名收监,还是3名(李志高、尚英角、杨亚石)在逃。

8、扎实推进两类人员基地建设。为积极探索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管理工作,进一步拓宽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的就业安置渠道,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建立健全符合盈江县实际和需要的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新模式,着力解决好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根据《云南省司法厅关于推进社区矫正和刑释人员帮教基地建设的通知》(云司发电〔2014〕78号)文件要求,我县于2015年10月在盈江县拘留所旁启动建设了盈江县社区矫正和刑释人员帮教基地,基地覆盖面积46亩,其中20亩为综合服务区和生产用地、26亩为工业生产加工区。同时,经县政府研究同意新征用10亩土地用于基地拓展建设。按照建设标准统一基地的名称和牌匾的制作,设有心理矫治室、技能培训室、办公室、干警宿舍、男(女)学员宿舍、阅览室、厨房、餐厅、洗浴室以及社区服刑人员开展社区服务的种植、养殖等劳作场地。目前基地因无运行经费而无法正常运行,处于闲置状态。

 9、努力为社区矫正人员提供社会适应性帮扶。一是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为困难社区矫正人员提供过渡安置,最低生活保障、落实户口,恢复承包田等帮扶和服务;二是提供法律援助,维护其合法权益;三是特殊时期,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走访、教育和监管,成立 “社区矫正工作突击队”,深入村寨走访,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解决燃眉之急,确保了特殊时期,无社区矫正人员上访、聚众闹事等事件发生。

(三)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社区矫正队伍力量薄弱,工作人员整体素质不高,矫正工作难以全面开展。目前,全县16个基层司法所共有50个编制,现有在编人员36名,大多基层司法所的工作人员为2人,有的为1人所。加之,司法所工作人员学科背景单一,离社区矫正工作者需具备的法学、心理学、社会学和教育学等全方位的人才需要还相差甚远,而且工作人员流动性大,队伍不稳定,没有接触过刑罚的执行工作,缺乏管理矫正对象的实践经验,难以适应多样化、高标准、严要求的矫正工作。

2、日常执法管理困难多。司法行政工作人员没有执法标志,更没有强制执法权力,矫正工作者无法亮证、持证上岗,对社区服刑人员不具有强制管理手段和威慑力,容易造成脱管、漏管,权责不对等,处境尴尬。

3、政策法规亟待建立健全,部门衔接联动尚有漏洞。相关措施办法尚未配套或健全,在管理过程中也有不少漏洞,不少环节难以衔接开展。

4、社会力量参与率不高。职能部门之间的配合、衔接需进一步加强。基层矫正机构尚未健全,社会志愿者和帮教小组作用发挥不大。(《实施办法》只是要求村(居)委、街道办、社会志愿者予以配合,但社区或村居委实行的是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要他们承担起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考察的任务不太现实,还没有形成强有力的社工队伍,难以满足社区矫正工作的需要。

5、GPS定位手机由于缺乏资金和技术支持,目前绝大多数处于停机状态。

6、安全保障隐患大。因一部分矫正人员患有艾滋病、肺结核等传染病,对我们的矫正工作人员威胁很大。

(四)社区矫正工作下步工作重点
    1、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进行。要按照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要求,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领导,积极探索积累社区矫正工作经验,精心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确保社区矫正工作取得实效。
    2、夯实工作基础,抓好组织队伍建设,提升基层监管和帮教工作水平,积极根据各种有利优势,因地制宜,合理利用各种资源,积极构筑较为完善的社区矫正平台,为 社区矫正工作提供良好载体,提高对矫正工作的认识,加强廉政建设,造就一批业务能力强、作风过硬的高素质的矫正队伍。
    3、加强业务指导与培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开展一至二次社区矫正工作业务培训,有计划地对司法所工作人员、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进行社区矫正工作业务、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提高整个社区矫正工作队伍的业务素质,增强他们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从而保证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改造教育质量。 
    4、加强宣传,提高社区矫正知晓率,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和参与。
    5、加强调研报告,出谋划策,积极争取相关政策法规支持,查缺补漏,逐步解决工作中存在薄弱环节、问题和困难。
    二、安置帮教工作

(一)基本情况

我县始终坚持把“教育、感化、挽救”这一工作方针作为安置帮教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采取一系列措施和办法,积极探索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新路子,为帮助他们重新走上社会,克服和防止再犯罪的行为。2017年上半年全县共接收刑满释放人员133人;解除帮教对象125人。我县现有帮教对象1160人

(二) 主要工作措施和成效

1、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安置帮教机构。我们始终围绕党委、政府“保稳定,抓经济,促发展”的工作思路,把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预防和减少他们重新违法犯罪,作为维护社会稳定,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成立了盈江县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协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负责日常工作。各乡镇也成立了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乡(镇)综治办、司法所有关人员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和落实帮教工作。并在各村(居)委会、各企业也相应地成立了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县、乡(镇)、村、组、社区四级帮教网络。进一步成立和完善安置帮教工作站和社区安置帮教小组,各安置帮教组织能积极动员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的离退休干部、职工、在职的党员干部及社会各界人士参加安置帮教工作,保证机构、人员落到实处,切实发挥职能作用。

2、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州综治委刑释解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精神。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州综治委刑释解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精神,我县综治委刑释解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多次组织召开了盈江县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参加的工作会议,认真学习传达了中央、省、州综治委刑释解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精神,以及《关于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确保社会稳定的通知》,为确保会议精神和通知落到实处,制定和下发了我县综治委刑释解教工作计划以及实施方案。

3、认真做好刑释人员信息核查工作。为进一步提高安置帮教的工作水平,落实安置帮教工作内容,我县积极贯彻安置帮教相关文件精神,认真做好安置帮教系统的刑释解教人员的信息核查工作。在平时的工作中,主要做到以下几点:第一,根据刑释解教人员信息上登记的地址,确定所在社区;第二,联系社区和派出所,查到该刑释解教人员的基本信息,主要包括户籍所在地、现在的居住地、家庭情况等;第三,将查到的信息及时录入系统,及时将查到的情况反馈给监所,目前信息核查率为100%。通过对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的排查,能够掌握其基本情况,对深入开展安置帮教工作打下基础。 

4、认真做好安置帮教人员信息登记工作。我县对安置帮教人员基本情况做到“六清楚、五到位”,即住址清楚、犯罪性质清楚、释放时间清楚、家庭状况清楚、经济条件清楚、思想状态清楚;衔接管理到位、安置工作到位、跟踪联系到位、政策宣传到位、帮教措施到位。对回归社会的刑释解教人员进行全面登记造册,落实帮教组织和帮教人员,逐一落实安置和帮教措施,大力抓好有重新犯罪倾向的刑释解教人员的重点防范控制,确保不脱管,不失控,重新犯罪率控制在2 %以下。

5、拓宽就业渠道,积极探索,做好安置帮教工作。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安置帮教工作的一系列文件指示精神和要求,进一步做好有关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政策规定,下大力气抓好安置帮教工作,积极争取各有关部门的优惠政策,使刑释解教人员获得就业岗位和落实社会保障。因地制宜,多元化安置,实施安置就业市场化。具体采取5种渠道给予妥善安置:一是劳改、劳教前有工作的,尽量介绍争取帮助回归人员回原单位安置;二是鼓励自谋职业,协调工商、税务、金融等部门给予必要的支持;三是原籍农业户口,回归后立志安心务农的,由所在地村民小组划拨责任田,搞种植安置;四是对办企业有一技之长的,鼓励他们办个体私营企业;五是利用安置帮教工作站安置。  

6、强化基础管理。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综治委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中央综治办、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强化基础工作和规范化管理,落实刑释解教人员的管理工作,重点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出狱(所)后直接流散于社会,不落户或人户分离以及“三假”(假姓名、假身份、假地址)人员的查找,我们组织了大的排查活动,摸清了底数进行登记,最大限度地减少刑释解教人员的脱管。

7、努力做好远程探视帮教工作。自全省远程帮教会见系统启动以来,我局要着力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积极宣传、细致摸排。基层司法所按照要求认真开展宣传和摸排活动,积极宣传远程探视免费、便民的服务特性,对本地服刑人员开展摸底排查,告知会见探视工作流程,引导其主动申请探视。二是规范程序、明确责任。制定探视工作流程、探视申请表、探视登记表、会见告知书等规范。三是严明纪律、规范管理。明确告知会见规定依据、探视对象范围、会见流程、会见时间、会见纪律、会见管理等有关规定。四是着力做好远程会见服务工作。努力提高工作人员服务意识,改善会见中心服务环境,将远程帮教会见中心打造成司法行政机关服务群众的窗口,社会帮扶的“廊桥”,半年来共受理申请68件,成功会见65件195人次。

(三) 存在问题

1、过渡性安置基地,安置率不高,实际重新违法犯罪率偏高。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就业问题,根本而言是一个普通公民的就业问题,但由于世俗因素的影响,存在其特殊性。同时,由于党委、政府没有意识到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就业率的高低实际上是衡量一个地区对安置帮教工作重视程度的标尺,也是对该地区文明开放的法治化进程的一个侧面反映,致使目前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就业工作还处于发展完善阶段,面临着许多问题。

2、安置帮教工作经费较为紧缺

总之,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是一项复杂系统的社会工作,在开展工作过程中虽然还存在着诸多的困难和问题,但是我们坚信在各级党委政府、政协和相关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在各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只要我们强化部门协调联动,狠抓措施落实,形成层层负责落实,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一定会把工作抓细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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