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原隶属于盈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与盈江县委县政府法制办公室合署办公,无独立编制,工作人员由县法制办人员兼任。2019年3月,随着县委机构改革的深入推进,盈江县委县政府法制办公室工作职责整合到盈江县司法局,盈江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随之划转到盈江县司法局,县司法局同时设立行政复议应诉股,办理具体相关业务。盈江县司法局行政复议应诉股现有工作人员2人,属兼职行政复议工作人员,台式电脑4台,打印传真一体机一台,执法记录议一个,保障了基础工作正常开展。
盈江县司法局行政复议应诉股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县政府、县司法局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工作。承办重大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补偿决定的备案审查工作。承办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补偿专职人员的资格审查和管理工作。承担盈江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具体工作。在对外开展工作时,可以使用盈江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的名义和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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