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县司法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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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江县司法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盈江县司法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盈江县司法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盈江县司法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盈江县司法局在中共盈江县委,盈江县人民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正确领导和指导下,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三大职能作用。
(二)机构设置情况
盈江县司法局共设置12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法治调研与督察股、规范性文件审查股、行政复议应诉股、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社区矫正管理局、普法与依法治理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公共法律法务管理股、公证律师工作管理股、法律顾问管理股、政工股。
(三)重点工作概述
1.以法治建设为引领,全面提升依法治县工作能力和水平。一是认真履行重大行政决策、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职责。截至11月,共审核政府常务会议议题131项。二是加大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严格执行《云南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省政府令第129号)要求,进一步加强调查论证,强化与草拟文件单位沟通协调,并给予指导审查,保证文件出台质量不断提升,及时对现行有效的16件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目前继续有效11件,拟废止3件,拟修订2件。三是加强法治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强化论证结果运用。认真贯彻落实《德宏州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截至今年11月,共监督指导各单位召开重大事项听证21场次,并做到程序规范、合法有效,确保了政府科学、民主决策和依法合理行政。四是深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化解行政争议。按照省州关于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方案,拟定全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待2021年,全县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8件,受理8件,结案7件,正在办理1件。同时,累计办理行政应诉3件,3件均为当事人不服行政复议决定提起行政诉讼,县政府作为共同被告应诉。目前,已开庭审理2件,正在办理1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2件,出庭率100%。五是持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做好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完成2020年度行政执法案卷县级评查工作,并抽取我县6家单位共10件案卷参加州级评查,评查结果:优秀7件,合格1件,不合格2件。严格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完成2020年度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查后涉及120人的颁证工作,其中:参加考试并合格80人、免试换证40人。做好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的推广应用,积极做好县级行政执法单位的系统应用培训工作,共开展集中培训1次,县级37家单位43名系统操作人员参加培训。
2.以社会稳定为重点,扎实开展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各项工作。2021年来,全县各级调解组织共调解各类纠纷163件,调解成功161件,调处成功率98%,其中:调解婚姻家庭纠纷4件,邻里纠纷6件,房屋宅基地纠纷1件,合同纠纷8件,生产经营纠纷2件,损害赔偿纠纷14件,山林土地纠纷25件,环境污染1件,劳动争议纠纷5件,医疗纠纷3件,道路交通事故纠纷84件,其他纠纷10件。排查纠纷122次,预防纠纷3件。三是扎实开展安置帮教工作,监狱刑满释放人员管制接收有序推进。2021年,共接收刑满释放人员270人,其中监狱接收38人,均实行必接必送,目前全县有在册监管刑满人员1603人。
3.以提升公众法律素质为核心,深入开展普法与依法治理。2021年以来,全县共计开展系列宣传活动230余场次,宣传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政法工作条例、疫情防控、社区矫正、民法典、人民调解法、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公共法律服务、禁毒、扫黑除恶、森林防火、跨境走私违法犯罪、电信网络诈骗、殡葬改革、人居环境等相关知识,共摆放宣传展板120余块,悬挂布标60余条,接受现场法律咨询490余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9000余份,受教育达96500余人次。
4.以强化集中教育学习为抓手,切实加强特殊人群管控教育。一是制定下发《盈江县社区矫正2021年集中教育学习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开展好社区服刑人员集中教育学习。截至目前,全县各司法所已累计开展社区矫正集中教育150余次,社区服刑人员预防违法犯罪的法律观念得到提高,教育管控效果明显。二是严格执行社区矫正法有关规定,切实履行社区服刑人员监管教育,严格实施刑罚执行工作,对不遵守社区矫正相关法律规定的服刑人员,依法实施警告、收监执行。2021年以来,共开展社区矫正调查评估67件,依法对社区矫正人员实施训诫22人,警告处分17人,提请撤销缓刑、假释10人。三是深入开展社区矫正案件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案件的评查工作。完成了自2018年以来320余件社区矫正卷宗的评查工作,推动社区矫正执法工作规范化。今年来,全县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56人,目前有在册监管社区矫正对象290人(其中缓刑269人,假释9人,暂予监外执行12人)。
5.以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为载体,有力提升法律服务能力水平。截至目前,全县律师已担任各单位、企业法律顾问54家,刑事诉讼辩护及代理56件,民事诉讼代理107件,非诉讼案件2件,法律援助80件,解答法律咨询387人次,代写法律事务文书56件,业务收242.4万元。盈江县公证处现有2名执业公证人员,3名公证助理员。2021年以来,共办理公证案件206件,收费共计154890元,其中:小额遗产继承公证46件,法定继承公证42件,委托公证77件,声明13件,签名、印鉴2件,遗嘱11件,摇号1件,婚前财产协议5件,亲属关系2件,无犯罪记录3件,死亡证明2件,监督1件所有公证无一例假证、错证出现,无人情案件,未接一例投诉案件,接待群众来访咨询2580余人次。
6.以建设司法行政铁军为目标,大力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专项行动。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中国共产党章程》等18个重点必学篇目,学习任务目标基本完成,组织集中学习20余次。开展局党组书记“一把手”讲党课,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撰写心得体会。学习党规党纪、法律法规、身边违纪违法案例、观看《腐殇》等警示教育片和学“忏悔录、讲政策”等多种形式开展警示教育共6场次。学习《余运清先进事迹》和本单位李立恩、思晓德同志的先进事迹,申报推优选树先进典型4人和1个集体,弘扬正能量,传播主旋律,抓实英模教育。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撰写系列简报共13期。邀请县人大、政协、检察院、法院、公安、律师等各方代表召开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民意座谈会共2次。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过程中,自2018年以来社区矫正案卷进行评查,对存在问题的180余件社区矫正案件办理涉及人员给予通报和提醒谈话,通过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端正工作态度,转变工作作风,压实工作责任,在司法行政系统内部刀刃向内,刮骨疗毒的自我革命取得一定成效。
7.以提升司法信息化建设为抓手,推动司法行政机关数字信息化工程全面实施。按照司法部提出数字法治·智慧司法的信息化建设目标,完成了司法行政系统内网建设。同时为提升基层司法行政机关视会议系统建设,投入资金30余万元,完成了盈江县司法行政视讯平台项目的建设,全县15个乡镇司法所实现了依托内网视频会议、视频督查为一体的信息化建设媒介。
8.切实履行网格化管理单位工作职责,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先后共派出14名干部下到那邦前线指挥部,积极参与边境疫情防控卡点值守长达98天,派出强边固防突击队员到支那乡巡边固防共12人次,切实做到守边有责不放松。其次,加强与小区居民、物业沟通强化管理,督促检查小区落实网格化管理相关工作。局机关实行干部包保责任,局25名干部挂钩网格责任区居民和商户320户,经常性开展入户敲门人人见面,落实五户联保,十户联防机制,确保网格小区防控不漏一人。按照县疫情防控工作安排,县司法局共有4名基层司法所所长先后派到隔离酒店担任点长,同时,我局平原司法所、支那司法所两位所长积极投身疫情防控隔离点工作,并到盈新隔离点担任点长,高质量完成隔离点任务。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8人,其中:行政编制43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事业编制4人。在职实有60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6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7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143.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143.53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905.97万元对比增加237.56万元,增长26.22%,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卫生健康支出、项目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143.5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43.5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43.5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905.97万元对比增加237.56万元,增长26.22%,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卫生健康支出、项目经费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143.5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143.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12.75万元,与上年885.97万元对比增加226.78万元,增长25.60%,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和卫生健康支出增加;项目支出30.78万元,与上年20万元对比增加10.78万元,增长53.90%,主要原因是:法律援助工作经费和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工作经费增加。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10601(公共安全支出—司法—行政运行)888.3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全年工资福利支出及机构正常运转经费开支;
2.2010605(公共安全支出—司法—普法宣传)20万元,主要用于司法普法工作开支;
3.2010606(公共安全支出—司法—公共法律服务)10万元,主要用于法律援助工作开支;
4.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1.3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退休人员的公用经费;
5.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0.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退休人员的公用经费;
6.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8.2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单位部分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7.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7.1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单位部分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8.20807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就业补助—其他就业补助支出)0.3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失业保险;
9.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7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工伤保险;
10.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44.0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1.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1.6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2.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3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的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支出;
13.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66.8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分类情况
1.301(工资福利支出)991.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91.2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1)30101(基本工资)22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9.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开支;
(2)30102(津贴补贴)395.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5.0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津贴补贴开支;
(3)30103(奖金)130.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0.4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奖金开支;
(4)30107(绩效工资)13.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0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绩效工资开支;
(5)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8.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0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开支;
(6)30109(职业年金缴费)27.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1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职业年金缴费开支;
(7)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5.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7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开支;
(8)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开支;
(9)30113(住房公积金)66.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8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开支;
2.302(商品和服务支出)108.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16万元,项目支出30.78万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
(1)30201(办公费)51.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88万元,项目支出30.7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办公费开支;
(2)30205(水费)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水费开支;
(3)30206(电费)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电费开支;
(4)30211(差旅费)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差旅费开支;
(5)30217(公务接待费)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费开支;
(6)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开支;
(7)30239(其他交通费用)52.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3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交通费用开支;
3.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3.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3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开支;
30305(生活补助)43.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3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辅助人员生活补助开支。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省、州级配套事项
盈江县司法局2022年无与中央、省、州级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盈江县司法局2022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盈江县司法局2022年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盈江县司法局2022年无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盈江县司法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2万元,较上年23.28万元减少1.28万元,下降5.5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盈江县司法局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0万元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盈江县司法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4万元,较上年14.55万元减少0.55万元,下降3.78%,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2次,共计接待2000人次。
减少原因是: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缩减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盈江县司法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8万元,较上年8.73万元减少0.73万元,下降8.3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0万元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较上年8.73万元减少0.73万元,下降8.36%。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减少原因是: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缩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盈江县司法局2022年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用费。
【全口径预算管理】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盈江县司法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78.16万元,与上年79.48万元对比减少1.32万元,下降1.66%,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调离2人,公务交通补贴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盈江县司法局资产总额1412.3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23.84万元,固定资产738.1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50.39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1373.62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8.7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93.6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30项,账面原值25.32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准确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将在公开2021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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