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312300431500000
盈江县司法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盈江县司法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盈江县司法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盈江县司法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盈江县司法局是盈江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中共盈江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盈江县司法局,接受中共盈江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中共盈江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中共盈江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盈江县司法局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县委依法治县办有关工作,接受县委依法治县办的统筹协调。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2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盈江县司法行政系统应急处突指挥中心)、法治调研与督察股、规范性文件审查股、行政复议应诉股(盈江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社区矫正管理局、普法与依法治理股(盈江县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盈江县人民政府行政调解办公室)、公共法律法务管理股(盈江县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律师工作管理股、法律顾问管理股、政工股。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以法治建设为引领,全面提升依法治县工作能力和水平。
2.以提升公众法律素质为核心,深入开展普法与依法治理。
3.以强化集中教育学习为抓手,切实加强特殊人群管控教育。
4.以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为载体,有力提升法律服务能力水平。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9人,其中:行政编制44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事业编制4人。在职实有60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6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3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0,314,760.15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0,164,760.15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150,000.00元。
与上年11,153,300.00元对比减少838,539.85元,下降7.52%,主要原因分析: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扣除比例下调,编制外长聘人员减少4人,人员经费预算数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0,164,760.15元,其中:本年收入10,164,760.15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164,760.15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11,113,300.00元对比减少948,539.85元,下降8.54%,主要原因分析: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扣除比例下调,编制外长聘人员减少4人,人员经费预算数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0,164,760.15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0,164,760.15元,其中:基本支出9,776,960.15元,与上年10,364,700.00元对比减少587,739.85元,下降5.67%,主要原因分析: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扣除比例下调,编制外长聘人员减少4人,人员经费预算数减少;项目支出387,800.00元,与上年748,600.00元对比减少360,800.00元,下降48.20%,主要原因分析:今年辅助人员生活补助及社会保险单位部分开支作为基本支出列支。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136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行政运行)7,8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7,800.00元),主要用于党建工作开支;
2.2040601(公共安全支出—司法—行政运行)7,687,101.84元(其中:基本支出7,687,101.84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全年工资福利支出及机构正常运转开支;
3.2040604(公共安全支出—司法—基层司法业务)2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20,000.00元),主要用于以案定补工作开支;
4.2040605(公共安全支出—司法—普法宣传)20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200,000.00元),主要用于司法普法工作开支;
5.2040607(公共安全支出—司法—公共法律服务)10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100,000.00元),主要用于法律援助工作开支;
6.2040610(公共安全支出—司法—社区矫正)2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20,000.00元),主要用于社区矫正工作开支;
7.2040612(公共安全支出—司法—法治建设)4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40,000.00元),主要用于依法治县工作和行政复议工作开支;
8.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26,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6,000.00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行政退休人员的公用经费开支;
9.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8,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8,000.00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事业退休人员的公用经费开支;
10.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56,146.56元(其中:基本支出956,146.56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单位部分缴费开支;
11.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42,935.50元(其中:基本支出142,935.50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职业年金缴费开支;
12.20807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就业补助—其他就业补助支出)3,999.58元(其中:基本支出3,999.58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失业保险单位部分缴费开支;
13.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428,161.20元(其中:基本支出428,161.20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开支;
14.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20,034.12元(其中:基本支出20,034.12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开支;
15.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3,755.35元(其中:基本支出63,755.35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基本生育保险、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缴费开支;
16.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440,826.00元(其中:基本支出440,826.00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缴费开支。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301(工资福利支出)8,870,283.91元(其中:基本支出8,870,283.91元,项目支出0元),具体为:
(1)30101(基本工资)2,406,312.00元(其中:基本支出2,406,312.00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开支;
(2)30102(津贴补贴)3,787,308.00元(其中:基本支出3,787,308.00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津贴补贴开支;
(3)30103(奖金)192,424.00元(其中:基本支出192,424.00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奖金开支;
(4)30107(绩效工资)122,198.00元(其中:基本支出122,198.00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绩效工资开支;
(5)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56,146.56元(其中:基本支出956,146.56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开支;
(6)30109(职业年金缴费)142,935.50元(其中:基本支出142,935.50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职业年金缴费开支;
(7)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48,195.32元(其中:基本支出448,195.32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开支;
(8)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67,754.93元(其中:基本支出67,754.93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基本生育保险、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缴费开支;
(9)30113(住房公积金)440,826.00元(其中:基本支出440,826.00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开支;
(10)3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06,183.60元(其中:基本支出306,183.60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辅助人员生活补助及社会保险单位部分开支。
2.302(商品和服务支出)1,279,476.24元(其中:基本支出891,676.24元,项目支出387,800.00元),具体为:
(1)30201(办公费)613,44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25,640.00元,项目支出387,800.00元),主要用于司法行政工作办公开支;
(2)30205(水费)4,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4,000.00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水费开支;
(3)30206(电费)8,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8,000.00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电费开支;
(4)30228(工会经费)138,636.24元(其中:基本支出138,636.24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会各项工作开支;
(5)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5,000.00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开支;
(6)30239(其他交通费用)500,4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500,400.00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其他交通费用开支。
3.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5,000.00元,项目支出0元),具体为:
30305(生活补助)15,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5,000.00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驻村工作队员生活补助开支。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省、州级配套事项
盈江县司法局2024年无与中央、省、州级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盈江县司法局2024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盈江县司法局2024年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5,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5,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相关内容不在此处反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盈江县司法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68,400.00元,较上年213,400.00元减少45,000.00元,下降21.09%,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盈江县司法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0元对比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盈江县司法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28,400.00元,较上年133,400.00元减少5,000.00元,下降3.7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83次,共计接待1834人次。
减少原因是: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缩减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盈江县司法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40,000.00元,较上年80,000.00元减少40,000.00元,下降5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0元对比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000.00元,较上年80,000.00元减少40,000.00元,下降5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减少原因是: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缩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4年度预算未安排本部门重点项目。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全口径预算管理】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盈江县司法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891,676.24元,与上年862,900.00元对比增加28,776.24元,主要原因分析:年末在职人员较上年增加1人,公务交通补贴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盈江县司法局资产总额12,450,900.36元,其中,流动资产4,772,923.09元,固定资产6,806,113.0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871,863.23元,无形资产1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83,324.6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90,573.2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15项,账面原值49777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312300431500111
[附件:盈江县司法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20240229115915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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