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盈江县审计局自2015年7月30日至2015年9月18日,对盈江县卫生局负责建设实施的49个村卫生室附属设施建设项目进行了结算审计。
一、基本情况
㈠立项批复情况
盈江县卫生局负责实施的49个村卫生室附属设施建设项目根据《盈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3.10”恢复重建卫生援建项目立项的批复》([2011]360号)、《德宏州卫生局关于印发德宏州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服务能力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德卫 [2012]72号)、《德宏州财政局 德宏州卫生局关于下达2013年村卫生室附属设施建设第二批州级补助经费的通知》(德财社 [2013]268号)批准实施建设。
㈡工程实施、工程质量及验收情况
合同开工日期为2012年11月6日,合同竣工日期为2012年12月30日。实际竣工日期为2013年10月。本项目于2013年10月进行分批验收,竣工验收质量评定为合格工程。
审计结果表明,村级卫生室的建成使用,切实改善了农村就医条件和村医工作条件,能有效解决农村群众看病难的问题,对保障群众生命安全,促进社会稳定、边疆和谐有着重要的作用,盈江县卫生局所提供的工程结算资料基本真实反映了项目的结算情况,但送审工程造价存在多计工程款的问题。
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一)施工单位多计工程价款127540.13元。
该工程送审结算价4753661.85元,审定结算价4626121.72元,存在多计工程价款127540.13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盈江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要求盈江县卫生局按本次审定的工程结算金额支付施工单位。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盈江县审计局建议:一是督促做好项目的后期管理和维护工作,确保项目发挥应有的社会效益;二是严格执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认真清理结余资金,应收、应付款项要及时清理;三是进一步完善竣工资料,尽快办理相关手续,确保项目支出的合法性、及时性。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盈江县卫生局进行了整改。对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盈江县卫生局已按照审计决定执行。
2015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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