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盈江县审计局于
一、基本情况
项目根据《德宏州水利局、德宏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盈江县回龙河水库工程结余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德水复[2014]12号)文件批准实施,核定工程总投资446.23万元,其中:一期土建投资193.76万元,二期土建投资215.29万元,独立费37.18万元。截至审计时,已到位资金199.99万元,其中:省级资金199.99万元,其余246.24万元由县级解决。
此次审计,审计组仅对到位的省级资金199.99万元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对县级自筹的“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修复及基本农田建设工程资金”246.24万元未在此次审计的范围。
二、项目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
根据县水利局提供资料记录:截至2016年11月, 项目资金到位1 999 882.30元,其中:省级资金1 999 882.30元;累计支 出 项 目 资 金1 999 882.30元;收支相抵,资金无结余。
审计过程中,盈江县审计局委托昆明禹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公司对一期土建投资五个项目进行工程量复核,项 目 送 审 价2 138 051.19元,审定结算价1 929 251.19元,审减208 800元,审减率9.77%。具体情况如下:
(一) 枢纽区修缮工程项目
项目施工单位是保山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合同 价254 413.13元;工程完工结算,项目送审价277 757.57元,根据昆明禹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公司出具《盈江县回龙河水库工程结余资金项目结算审核报告》,审定结算价277 757.57元,审减0元。
截至
(二) 北干渠水毁应急修复工程项目
项目施工单位是保山市辛街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合同 价810 000元;工程完工结算,项目送审价813 372.99元,根据昆明禹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公司出具《盈江县回龙河水库工程结余资金项目结算审核报告》,审定结算价813 372.99元,审减0元。
截至
(三)北干渠支渠配套工程
项目由云南福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责实施,合同价470 000元。工程完工结算,项目送审价465 920.63元,根据昆明禹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公司出具《盈江县回龙河水库工程结余资金项目结算审核报告》审 定 结 算 价465 920.63元,审减0元。
截至
(四)水库自变安装工程
项目由云南华宏机电安装有限公司负责,合同价261 000元。工程完工结算,项目送审价261 000元,根据昆明禹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公司出具《盈江县回龙河水库工程结余资金项目结算审核报告》审定结算价52 200元,审减208 800元。
截至
(五)水库路灯、景灯电缆敷设及线路整改工程
项目由云南华宏机电安装有限公司负责,合同价320 000元。工程完工结算,项目送审价320 000元,根据昆明禹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公司出具《盈江县回龙河水库工程结余资金项目结算审核报告》,审定结算价320 000元,审减0元。
截至
㈥其他支出
截至
三、审计评价
经审计,被审计单位提供的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项目财务收支情况,财务收支及核算基本符合有关规定,提供的建设项目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项目情况。盈江县回龙河水库工程结余资金项目工程的实施,降低了回龙河水库的安全隐患,保证了水库的安全运行,进一步改善了灌溉条件,使回龙河水库发挥了更大的经济效益。
四、审计建议
加强项目内部控制管理,认真做好完工程项目后续监管工作,并及时办理项目资产的移交管护手续,保证工程项目发挥应有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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