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县审计局

盈江县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 2018年第11号

浏览量:12475    作者: 日期:2018/12/22

2016年盈江县莆盈养殖场大型沼气工程建设项目资金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二○一八年十二月二十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盈江县审计局于20181月至2月,对盈江县农业局(以下简称县农业局)负责实施的2016年盈江县莆盈养殖场大型沼气工程建设项目资金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立项批复情况

根据《云南省农业厅关于201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暨实施方案的批复》(云农能源〔20161号)批准实施项目建设地点:盈江县太平镇黄龙村允摆寨,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包括建设厌氧反应装置1000立方米,湿气储气柜250立方米。项目概算总投资420.79万元,其中:中央投资150万元、业主自筹270.79万元。

此次审计,仅对到位的中央资金150万元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对业主自筹的270.79万元未在此次审计的范围。

审计结果表明,2016年盈江县莆盈养殖有限责任公司大型沼气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使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区内的生活环境得到改善,生活质量得到提高。从县农业局提供的会计资料来看,项目资金财务核算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要求,财务收支基本真实的反映了项目资金收支情况。

二、项目建设管理情况

㈠招投标制执行情况

2016年盈江县莆盈养殖有限责任公司大型沼气工程建设项目,于2016126日在云南赛林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项目中标单位,农业部成都能源环境工程设计所中标,中标价150万元。

㈡项目实施情况

2016年盈江县莆盈养殖有限责任公司大型沼气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是盈江县莆盈养殖有限责任公司,设计单位是农业部成都能源环境工程设计所,监理单位是云南伟建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是农业部成都能源环境工程设计所。

项目中央资金150万元由县农业局管理核算,建设内容是中温厌氧消化罐1000立方米,湿气储气柜250立方米。于20161219日开工,2017619日完工,20171023日经县级验收为合格工程,完成投资中所形成的实物资产已全部投入运行使用。

三、项目工程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

根据县农业局提供会计资料记录,截至20171231日,项目资金实际到位150万元(中央资金)。至201712月末,累计支出项目资金150万元(建筑安装工程投资);收支相抵,项目资金结余0元。

20171024日云南农沼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账户137216941157)转入盈江县农业局(账户5700004963117012)项目质量保证金7.5万元,在其他应付款科目下核算管理,截止20171231日,其他应付款账面余额7.5万元。

四、审计建议

㈠及时办理资产和后期管护移交手续,并做好后期维护管理工作,确保项目发挥应有的作用和效益。

㈡项目以施工单位编制的工程结算书支付工程价款。盈江县农业局今后应严格按照第三方或中介机构对项目工程量进行复核的结果支付项目工程尾款,防范国有资金流失的潜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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