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县“5.24、5.30”地震灾后地质灾害隐患点(35个点)小型工程治理项目财务收支审计结果
(二○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盈江县审计局于2018年7月20日至9月5日,对盈江县国土资源局(以下简称县国土局)“实施的5.24、5.30”地震灾后地质灾害隐患点(35个点)小型工程治理项目资金筹集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向社会做如下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㈠项目立项批复及招投标基本情况
盈江县5.24、5.30地震灾区地质灾害小型工程治理项目是依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德宏州盈江县5.24、5.30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的通知》申请立项,项目立项内容:排查治理地质灾害隐患点35个,项目预算总投资1580.48万元,其中:直接工程费1234.75万元,工程预备费98.78万元。
项目共分11个片区涉及35个地质灾害工程治理点,工程实施地点涉及盈江县苏典乡、勐弄乡、油松岭乡等14个乡镇,施工及监理均采用直接发包方式,于2015年2月13日在盈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发包。项目以11个标段分别发包给5家施工单位, 11个标段施工合同总价1226.9万元。县国土资源局先后与云南国开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云南地质工程第二勘察院等签订了相关服务合同。
项目于2015年3月1日开工,2015年5月20日全部完工;项目监理单位为云南国开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施工图设计单位为:云南地质工程第二勘察院。
此次审计未进行项目实地察看,仅对被审计单位提供的会计及项目工程资料进行审计。
㈡项目资金到位及使用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省级预算资金1810万元;截至2018年7月末,项目总支出1513.28万元,建筑安装工程投资支出1352.39万元,待摊投资160.89万元,其中:建设单位管理费1.37万元,勘查可研设计费123.47万元,预算编制费4.94万元,造价咨询费5.41万元,工程监理费25.7万元;项目资金结余296.72万元;货币资金结存567.19万元,其中:项目资金结余296.72万元,应付工程款(应付质保金)270.48万元。
项目工程结算经由昆明融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进行了审核,送审价1352.59万元,审结价为1349.24万元,审减金额3.35万元,较项目合同价1226.9万元多122.34万元;盈江县国土局未按审核价进行结算,实际结算建安工程投资款1352.39万元,比合同价高出125.49万元,较审核价高3.15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该项目施工、监理单位均具备相应行业资质,项目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项目资金收支情况,财务收支基本符合有关规定,但存在送审工程造价多计工程款、县国土局未按审计审核价进行结算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施工单位多计工程价款3.35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盈江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以下审计建议:
㈠严格按审定的工程结算支付施工单位工程价款,并调整财务结算价款。
㈡待项目验收完成后,将结余工程款,上缴到盈江县财政局。
㈢做好项目的后续维护、管理工作,保证项目发挥应有社会效益。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问题,县国土局已按照审计报告处理意见进行了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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