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县人民政府扶贫办公室、盈江县公安局、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盈江县水利局、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以及项目涉及乡镇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我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21年4月16日起,对相关单位部门(乡镇)2020年东西部扶贫协作上海对口帮扶资金管理的真实性、合法性和绩效情况进行就地审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计范围
涉及2020年东西部扶贫协作上海对口帮扶资金相关单位(乡镇)的资金管理使用及项目实施完成情况。审计中,若遇重要情况将追溯至以前年度和延伸审计相关部门或单位。
二、审计内容
(一)政策的贯彻落实和帮扶取得的成效。
(二)帮扶措施精准聚焦情况。
(三)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和效益情况。
(四)帮扶项目建设管理情况。
三、其他事项
(一)需要提供的资料
1.东西部扶贫协作上海对口帮扶资金下达文件。
2.东西部扶贫协作上海对口帮扶资金、项目相关制度和规定。
3.东西部扶贫协作上海对口帮扶资金财务电子数据。
4.审计组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二)请被审计单位认真做好自查工作,撰写自查报告(报告内容分两部分,一是2020年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管理情况,二是2016年以来上海对口帮扶项目及资金情况),如实填写《承诺书》《银行开户统计表》等有关资料,并于审计组进点5日内将上述材料送交审计组。
(三)为保证审计工作顺利进行,审计期间请尽量不要安排涉项目管理及财务人员外出。
(四)审计期间,请被审计单位协助审计组执行好审计纪律,审计结束后,将《审计组执行审计纪律反馈表》反馈至我局。
四、审计组成员
审计组组长:尹素娟
主 审:刘 芹
审计组成员:许红颖、方玲玲、董克进
盈江县审计局
2021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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