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县水利局是县人民政府主管水行政的一个工作部门,位于盈江县平原镇阔时路20号(原永胜路新华巷1号),成立于1978年6月,先后更名为盈江县水利电力局—盈江县水利水电局—盈江县水利局,现有职工48人,下设办公室(包含资产财务股)、水政水保管理股(盈江县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规划计划管理股、江堤河道管理股、农村水利水电管理股(盈江县农村电气化办公室)和政策法规股。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水行政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订全县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起草有关法规、规章并监督实施;
(二)组织拟订全县水利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组织编制全县主要江河、国际河流(县内段)的综合规划和有关专业规划,并负责组织和监督经批准后的规划的实施;
(三)统一管理全县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和地下水)。负责组织全县水资源监测和调查评价,组织拟订全县各乡(镇)长期供水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有关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县城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和防洪的论证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归口管理全县节约用水工作;对县内水文工作实行行业管理;
(四)主管全县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负责主要江河的综合治理和开发;组织建设和管理具有控制性的或跨乡(镇)的重要水利工程;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
(五)按照国家资源与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拟订水资源保护规划并实施监督管理;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和向饮水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监测江河湖库的水量、水质,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
(六)组织指导全县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受县政府委托协调并仲裁部门间和乡镇间的水事纠纷;
(七)主管全县水土保持工作;
(八)对水利资金的使用进行调节并实施监督;指导水利行业的供水及多种经营工作;研究提出有关水利的价格、税收、信贷和财务等经济调节意见;监督和管理水利行业国有资产;
(九)主管全县农村水利、乡镇供水和农村人畜饮水;组织协调全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十)组织协调农村电气化工作;组织实施农网改造,城乡用电同网同价和电力扶贫等项目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水利系统的科技、教育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会同有关部门办理国际河流的涉外事宜;指导全县水利行业队伍建设;
(十二)主管全县防汛抗旱工作,负责县防汛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十三)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盈江县平原镇阔时路20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692—8185873
负责人:徐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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