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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江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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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盈江县第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104号建议的答复
浏览量:2311 作者: 日期:2022/11/3
A
公开
盈水发〔2022〕69号
徐达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请求解决盏西镇姐罕村芒佈村民小组人畜饮水工程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盏西镇姐罕村芒佈供水工程是我局在2013年实施完成,工程设计使用年限为15年,目前项目还在使用年限内。我局安排乡镇水管所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查看,水源水量确实存在枯减,但能够满足每日需用水量。下步我局将督促盏西镇按《盈江县农村饮水工程水费收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盈政发〔2020〕12号)文件要求,健全农村供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和水费收缴制度。监督完善盏西镇姐罕村芒佈供水工程的三项制度和水费收缴工作。以水费收缴工作为准绳,创新管护机制,持续抓好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助推农村供水工程达到以建促管,以管提质,建管相融的良性运行目标。
感谢徐达代表长期以来对水利工作的关心支持,对以上答复您觉得还有哪些不妥之处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作进一步改进,谢谢!
盈江县水利局
2022年6月10日
(承办人:赵玲玲 联系电话:81858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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