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盈江县木乃河水库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与导则要求,在云南省盈江县木乃河水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时,为充分考虑公众意见,让公众参与评价,特发布本信息公示。您的意见和建议将对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了解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具有重要意义,在此,我们由衷感谢您的积极参与!
一、项目背景及概况
项目名称:云南省盈江县木乃河水库工程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德宏州盈江县平原镇北部,坝址位于盏达河右岸支流木乃河下游爱国社村附近
项目背景:云南省盈江县木乃河水库为《云南省“十四五”兴水润滇工程规划》《德宏州“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德宏州水资源综合利用规划》中规划建设的重点水源工程。项目建设能调节径流的时间分配,合理分配水资源,也能够促进盈江县水网的建设和完善,通过合理调度,能够保证项目区的人口及农业用水,提升项目区城乡供水保障水平,提升项目区水安全保障能力,增加项目区人口经济收入水平,项目的建设对构建供水区域水安全保障网具有重要意义,符合国家、云南省发展战略要求。
工程概况:云南省盈江县木乃河水库地处德宏州盈江县平原镇北部,坝址位于盏达河右岸支流木乃河下游爱国社村附近,距盈江县城(市中心)约9km(直线距离),交通便利。工程建设任务为:解决盈江县县城(平原镇)、太平镇、弄璋镇城乡生活用水问题和仕明片区工业用水问题以及半山区农业灌溉用水问题,并向回龙河水库灌区补充供水。工程建成后可保障盈江县县城、太平镇、弄璋镇200693人(其中城镇人口139147人,农村人口61546人)、11570头大牲畜、74701头小牲畜的生活用水安全,向仕明片区提供工业用水284.2万m3,水库设计灌溉面积46627亩(新增灌溉面积21385亩,改善灌溉面积25242亩)。工程施工总工期为52个月,总投资90965.89万元,工程由水库枢纽工程和灌区输水工程组成。
(1)水库枢纽工程
木乃河水库枢纽区主要建筑物由混凝土面板堆石坝、溢洪道、导流输水放空隧洞等建筑物组成。坝址以上流域面积42.7km2,多年平均径流量11298万m3,水库正常蓄水位1080.53m,总库容为2199.60万m3,最大坝高为96.45m,兴利库容1747.40万m3,回水长1215m。水库具有年调节能力,属中型工程。
(2)灌区输水工程
根据灌区分布特点,干管从输水隧洞取水,输水线路总长32.44km,共布置北干管(长6.63km)、南干管(长24.62km)、南朗水厂供水管道(长0.85km)、部队坡供水管道(长0.34km)等4条管道,本次分水口的设置将农灌与生活供水相结合,北岸共设3个分水口,南岸共设8个分水口,管道主要采用埋管、局部明管布置,埋深≥0.7m,明管段主要沿跨河段两边布置,跨路和田地段埋设,跨河或冲沟段深埋设。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1)建设单位委托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以下简称“评价单位”)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2)前期工作:评价单位研究相关技术文件,组织现场勘察,收集、整编相关资料,配合建设单位开展公众参与工作(第一次公示),收集公众意见;
(3)环境现状调查、补充监测:评价单位按导则要求开展环境现状调查工作,包括环境现状补充监测,组织生态环境现状调查;
(4)编制环境影响评价专题报告:在环境现状调查、分析工程项目的基础上开展分析与评价工作,预测项目所在区域水环境、生态环境、大气环境及声环境、固废排放等产生的影响,提出环境保护措施、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等,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完成环境影响评价专题报告编制工作,配合建设单位开展公众参与工作(第二次公示),收集公众意见。
(5)专题报告上报及审批:建设单位将环境影响评价专题报告上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查,按审查意见修改、完善专题报告,再进行项目审批前公示,收集公众意见,根据反馈意见完善环境影响评价专题报告后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批复。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工程涉及区域环境状况的看法。
(2)对工程建设的预期影响,包括:对当地环境的总体影响(正面、负面或无影响)、对环境影响涉及区域生态环境和社会环境将产生的影响、工程建设可能产生的主要环境问题。
(3)公众最关心的环保问题,以及工程建设需要采取哪些环保措施。
(4)公众对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结论的接受程度。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对该项目建设及对环境影响的意见、看法。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五、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盈江县水利局
地址:盈江县平原镇阔时路20号
邮编:679300
联系人:王祖华
联系电话:0692-8185873
电子邮箱:768170330@qq.com
六、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中国电建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学府路691号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871-63225228
电子邮箱:31559135@qq.com
七、公示期限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在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意见或建议反映给环评单位或项目建设单位。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你所提意见的处理情况。
建设单位:盈江县水利局
2024年7月29日
附件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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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云南省盈江县木乃河水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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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页为公众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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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
(填写该项内容时请勿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内容,若本页不够可另附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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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页为公众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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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众为公民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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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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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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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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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居住地址 |
省 市 县(区、市) 乡(镇、街道) 村(居委会) 村民组(小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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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同意公开个人信息 (填同意或不同意) |
(若不填则默认为不同意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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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众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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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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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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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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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省 市 县(区、市) 乡(镇、街道) 路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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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法人或其他组织信息原则上可以公开,若涉及不能公开的信息请在此栏中注明法律依据和不能公开的具体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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