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盈江县公安局边境管理大队及时侦破“12.21”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案,金德明、李顺光、岳麻腊3人被抓获。犯罪嫌疑人金德明、李顺光、岳麻腊3人在边境疫情防控紧要时期仍存有侥幸心理,贪图个人利益,置国家利益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而不顾,继续帮助、组织、指引、带路、运送、参与、窝藏、包庇、纵容偷渡人员,性质极其恶劣、社会影响极坏,给全乡疫情防控工作带来严重影响,为切实达到“震慑一批、挽救一批、警示一批、教育一批”的效果,根据《盈江县关于严惩疫情防控期间“偷引带”人员的通告》要求,经乡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现将金德明、李顺光、岳麻腊3人处理情况通告如下:
一、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金德明,男,景颇族,铜壁关乡南岭村瓦焦村民小组村民;李顺光,男,景颇族,铜壁关乡南岭村瓦焦村民小组村民;岳麻腊,男,景颇族,铜壁关乡建边村陆顶村民小组村民。
二、由公安机关没收金德明、李顺光、岳麻腊3人全部涉案财物。
三、由公安机关对金德明、李顺光、岳麻腊3人的犯罪行为登记备案,其父母、配偶、子女在入团、入党、参军、考录公务员、考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就业等函询调查时一律不予通过。
四、由铜壁关乡人民政府对金德明、李顺光、岳麻腊3人在铜壁关乡内的住所墙面显眼位置喷涂“偷引带可耻”的红色标识和“该户涉嫌边境违法犯罪存在疫情传播风险”的白色标识并对其家人14天内自我健康隔离做好监督,防止疫情传播。
五、由公安司法机关对金德明、李顺光、岳麻腊3人涉嫌涉边违法犯罪行为从严从快开展案件查办审理工作,待法院判决下达后,对金德明、李顺光、岳麻腊3人判处情况由铜壁关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在全乡范围内进行通报。
六、由铜壁关乡人民政府对金德明、李顺光、岳麻腊3人父母、配偶、子女一律暂停边民、林草、农业等政策性优惠补贴和补助。
七、铜壁关乡南岭村瓦焦村民小组、建边村陆顶村民小组一律暂停向上申请项目资金、财政奖补,取消“优秀党组织”“文明村寨”“平安村寨”等当年度各项评选、评优资格。
本通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铜壁关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负责解释。
铜壁关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1年12月23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5号 联系电话:0692-8975510
政府网站标识码:5331230001 邮箱:2208136972@qq.com 地址:盈江县铜壁关乡街道 邮编:679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