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动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边境疫情防控及边境管控工作,增强广大人民群众举报涉边违法犯罪的积极性,依法严惩偷越国(边)境、跨境走私等涉边违法犯罪行为,牢牢守住“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严防外溢”的底线,根据《德宏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举报非法出入境违法犯罪行为和举报奖励的通告》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对举报和抓获涉边违法犯罪人员的举报奖励标准作适当调整,现将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在我县的非法出入境人员或私开通道、暗道、渡口及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容留偷越国(边)境等涉边违法犯罪人员,举报人可通过口头举报、电话举报、微信举报举报等方式举报违法犯罪活动。
(一)对举报偷越国(边)境非法入境人员或容留、藏匿偷越国(边)境非法入境人员线索的,经查证属实,每条线索给予举报人奖励人民币20000元;直接抓获非法入境人员并扭送至公安机关的,每抓获一人给予奖励人民币40000元;
(二)对举报偷越国(边)境容留、藏匿非法出境人员线索的,经查证属实,每条线索给予举报人奖励人民币4000元;直接抓获非法出境人员并扭送公安机关的,每抓获一人给予奖励人民币6000元;
(三)对举报组织、运送、引带他人偷越国(边)境线索,并通过举报线索直接破获偷渡团伙案件的,每破获一起给予举报人奖励人民币40000元;
(四)举报“偷引带”、走私护私、贩毒等涉边违法犯罪背后的黑恶势力、“保护伞”及腐败问题的,经查证属实,每立案查实一起给予举报人奖励人民币40000元;
(五)举报参与边境值守、执勤、三项建设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参与、实施涉边违法犯罪的,经查证属实,每起给予举报人奖励人民币20000元;
(六)举报私开通道、暗道、渡口、破坏拦阻设施、挖地洞等线索的,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破获案件的,每条线索给予举报人奖励人民币3000元;
(七)举报并提供“三非”(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人员线索,经公安机关核实确认,每查获1名“三非”人员给予举报人奖励人民币500元。
二、举报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奖励
(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进行举报的;
(二)在案件侦办过程中,相关部门先于举报人发现尚未被查处的违法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先于举报人交代了尚未被查处的违法犯罪事实的;
(三)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检举属其职责范围的违法犯罪事实、证据和犯罪嫌疑人信息的;
(四)法律规定不予奖励的其他情形。
三、本办法奖励对象为除财政供养人员以外的所有人员。举报内容为同一线索或同一案件的,按举报时间先后顺序进行奖励,后举报人不予奖励;财政供养人员举报以上违法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给予嘉奖、记功,优先考虑晋升职称职级,优先提拔使用。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的所有信息严格保密,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违者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惩。
四、借举报之名实施诬告陷害他人,编造、传播虚假情况信息,谎报警情等行为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采取弄虚作假方式骗取奖励的,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五、举报方式和电话
(一)盈江县举报电话:
盈江县公安局:0692-8189110
盈江边境管理大队:0692-2975400
(二)各乡镇派出所举报电话:
勐腊派出所:0692-8180547
弄璋派出所:0692-8988110
太平派出所:0692-8911110
旧城派出所:0692-8977110
新城派出所:0692-8986110
盏西派出所:0692-8955110
油松岭派出所:0692-8116110
芒章派出所:0692-8956620
平原边境派出所:0692-8183110
芒允边境派出所:0692-8922110
昔马边境派出所:0692-8973110
那邦派出所:0692-8925110
卡场边境派出所:0692-8944110
勐弄边境派出所:0692-8948110
苏典边境派出所:0692-2975550
支那边境派出所:0692-8958110
铜壁关边境派出所:0692-8975110
(三)“盈江警方”微信公众号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未尽事宜,由盈江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负责解释。同时,县疫情防控指挥部2020年9月19日发布的奖励办法同时废止。
盈江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5月27日
来源:美丽盈江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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