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壁关乡2022年度拟纳入边民补助对象名单公示
根据盈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盈江县2022年度边民补助发放工作方案〉的通知》(盈政发〔2023〕25号)规定的标准和程序,经过农户申报、户代表评议、村“两委”审定、村组第一次公示、入户核查、县级行业部门复核等程序,建边村有199户789人、三合村592户2288人、南岭村190户723人,和平村383户1459人,全乡共1364户5259人拟纳入2022年边民补助发放对象,现将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可在即日起7个工作日内,请尽可能提供事实依据,向村委会、铜壁关乡人民政府反映不符合享受和漏登情况。公示时间:2023年8月22日至2023年8月30日。
特此公示。
附件:(点击下方蓝色链接查看)
附件2-铜壁关南岭村2022年度拟纳入边民补助对象表.xlsx
附件4-铜壁关三合村2022年度拟纳入边民补助对象表.xlsx
和平村联系电话:13628879379
南岭村联系电话:15287226215
建边村联系电话:18788245475
三合村联系电话:15987898958
铜壁关乡监督电话:0692-8975510
县民政局举报电话:0692-8188205
为确保全乡边民补助发放工作顺利实施,切实提高党和政府的凝聚力、向心力,促进边境地区稳定,维护边境安宁、边疆稳固,增强边境一线居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根据盈政发〔2023〕25号《盈江县2022年度边民补助发放方案》通知精神,特做以下几个方面的说明:
一、抵边乡镇、抵边行政村、一线边境村民小组的认定根据文件精神,我乡属于抵边乡镇,和平村属于抵边乡镇,三合村、南岭村、建边村属于抵边行政村。
二、补助对象
截止2021年12月1日(含)至2022年11月30日24时(含)之间符合发放边民补助的农村居民(含农转城居民),具有铜壁关乡辖区内抵边乡镇、抵边村委会户籍,在抵边乡镇、村委会拥有固定住所且居住时间达到6个月以上,履行守土固边义务的农村居民(含农转城居民)。
三、补助类别及标准
(一)居住在抵边行政村的农村居民每人1000元的标准。
(二)居住在抵边乡镇的农村居民每人500元的标准。
四、特殊补助对象
符合以下条件的特殊居民应当纳入边境居民补助对象:
(1)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人群(农转城人口),但实际居住地仍在辖区边境地区的居民。
(2)因学户籍迁出并在外就读学生(就学期间,以户主户籍所在地标准享受补助)。
(3)新生儿且已经落户在边境地区的农村居民。
(4)核查年度内健在,补助发放时已死亡的农村居民。
(5)户口虽未迁入,但嫁入、入赘到抵边乡镇居住半年以上的抵边常住农村居民由居住地纳入补助。
(6)户籍在边境乡镇(村)且在边境乡镇工作的公益岗、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等农村居民。
五、不纳入补助的对象
1.有下列情形的不予纳入边民补助对象:
(1)服现役的人员。
(2)拒服兵役的人员自当年3年内不纳入。
(3)服役退伍后5个月内未回乡办理有关手续的,当年不予纳入。
(4)在国外读书的学生。
(5)服刑人员(含监外执行)、社区矫正人员未回乡办理有关手续人员。
(6)正在强制戒毒的人员、吸毒未戒断人员不予补助(已戒断三年以上未复吸的,监测为阴性的,由辖区派出所出具相关证明,方可纳入边补范围)。
(7)因婚姻、投靠亲戚、外出务工且不履行村民义务的户在人不在农村居民。外嫁或入赘人员:外嫁或入赘到县外、县内非抵边乡镇人员(含户口未迁出人员)不纳入统计;外嫁或入赘到县内符合条件的抵边乡镇人员(含户口未迁出),由嫁入或入赘地负责统计。外出务工人员:乡内务工的可纳入,乡外县内且在抵边乡镇务工的可纳入,县外务工时间6个月以上的不纳入。
(8)于2022年5月31日(含)前已死亡的人员,2022年6月1日(含)后落户的新生儿。
(9)因参与邪教和恐怖组织、走私护私、涉黑涉恶、非法出入境、“偷、引、带”等涉边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以上处罚的人员,该家庭当年不予补助;违法占用耕地、基本农田、林地、矿产资源及违法建设农村宅基地等家庭不予补助。
(10)户籍落在村组而未履行村民义务户在人不在的农村居民。
2.户籍在抵边乡镇且居住半年以上,具有以下情形的,不纳入边民补助对象:
(1)国家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的工作人员。
(2)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离退休人员和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金的退休人员。
(3)已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金的企业(单位)工作人员。
六、补助对象认定程序
1.申请边民补助以家庭为单位,由申请家庭确定一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乡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2.村民小组召开边民户代表会议进行讨论形成初步补助人员名单上报村委会。
3.村委会对村民小组上报的初步补助人员名单召开“村两委”会议进行讨论审核确定。
4.各行政村在村委会及各村民小组同步对本辖区核定的边境居民群众户数及人员基本信息形成花名册并在公示栏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补助对象公示后有异议的,开展民主评议。
5.各行政村将确认无误后的补助人员情况形成书面报告(附人员花名册),经村党总支(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签字盖章报乡人民政府。
6.铜壁关乡人民政府再次审核村级上报的人员信息,确认无误后,将人员信息名册经主要领导签字盖章报县2022年度边民补助发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民政局)。待上级有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审定后将不符合纳入边补人员信息返回本乡复核,将边补人员信息公示7个工作日,如无异议后,形成政府正式文件(附人员信息名册)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民政局),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后,由县财政局下拨资金到本乡,将补助资金按规定发放给边境居民。
七、有关要求
(一)各村、组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刻理解实施边民补助项目的重大意义,要强化统筹协调,严格按照确定的补助范围和对象、补助标准开展核对相关工作,按照“谁签字谁负责”落实责任制,要对本辖区核对数据负责,切实将边民补助政策落到实处。
(二)边民补助项目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地区之间存在差异性和特殊性,各村、组要将工作做细、做实,对可能出现的舆情提前分析,制定应对措施。
(三)边民补助资金属中央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其使用管理需符合《云南省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四)各村、组要加大边民补助发放的宣传力度严格按照方案认定的范围以及相关政策确定补助发放人员名单。如拨付款项后出现发放错误的问题,由村、组负责纠正并追回发放款项。边民补助款项发放过程中出现渎职、失职行为的,将按相关规定严肃追责。
咨询人员及电话:
和平村联系电话:13628879379
南岭村联系电话:15287226215
建边村联系电话:18788245475
三合村联系电话:15987898958
乡民政办联系电话:18788221931
编 辑:章家珍
审 核:邓云红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5号 联系电话:0692-8975510
政府网站标识码:5331230001 邮箱:2208136972@qq.com 地址:盈江县铜壁关乡街道 邮编:679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