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国家统计局和省统计局的部署,着力统计工作改革实施。一是深化核算制度改革。按照推进地区GDP统一核算改革,按制度要求加强和推进地方资产负债表编制,编制地方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二是落实投资统计改革,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开展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制度方法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统筹协调、明确职责,实现部门联动,建立由相关专业负责催报、审核的联动工作机制,做好新旧制度数据差异分析,及时发现和解决试点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改革试点圆满成功。三是落实能源统计改革,认真做好能源生产、消费数据衔接工作。四是深化服务业统计改革,按制度落实月度服务业生产指数统计工作,实行重大企业跟踪制度和异常企业核查制。
2.做好各项常规统计工作,努力提高统计服务水平。牢固树立服务社会经济发展是统计工作重要职责的理念,充分履行统计职能职责。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把握需求导向,提高统计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向全社会开展统计咨询、分析服务工作,努力当好领导决策的参谋和助手。3.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宣传和贯彻,力争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以宣传辅执法,以执法促宣传。通过执法检查为统计工作营造良好的统计环境。强化专业人员业务培训工作,及“一套表”联网直报工作。
3.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宣传和贯彻落实,力争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以宣传辅执法,以执法促宣传。通过执法检查为统计工作营造良好的统计环境。强化专业人员业务培训工作,及“一套表”联网直报工作。
4.做好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资料开发。按照“三经普”方案及进度安排,进一步做好资料汇编及开发利用工作。
5.认真组织实施好2015年1%人口抽样工作。调查时点为2015年11月1日零时。调查内容为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我县涉及人口约为6000余人。
6.加强机关效能及统计队伍建设。结合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严守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廉洁纪律。进一步落实局机关各项管理制度,加强检查督促,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加强职工作风建设,在统计系统开展弘扬“求真、奉献、团结、创新”的统计精神活动,确保新风正气,不断提高工作效率。
7.继续搞好基本单位名录库、数据采集处理软件系统、联网直报系统、企业一套表制度统计“四大工程”建设,积极筹备2016年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相关事宜。
8.设立一间独立机房和一间视频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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