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县统计局

德宏州统计局关于芒市、瑞丽市统计违法案件的通报

浏览量:1554    作者: 日期:2023/12/1
根据德宏州统计局承办云南省统计局转交“双随机”执法检查反馈问题线索,德宏州统计局执法检查组于2020年对芒市、瑞丽市统计违法线索进行了统计执法立案调查,对检查发现的统计违法企业(单位)依法依规给予行政处罚,对有关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依法依规提出处分处理建议移送芒市和瑞丽市纪检监察机关进行处理。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芒市统计违法案件 
经查,芒市教育局2019年填报芒市中小学幼儿园校舍改建工程存在打捆投资项目填报统计数据的违法行为,造成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数据严重失实。芒市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对1名乡科级责任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中共芒市委办公室、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芒市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局为落实省、州下达的固定资产目标任务,印发违反统计法精神的相关文件,将2018年、2019年、2020年投资计划目标任务分解到统计调查对象,影响了调查对象独立开展统计调查,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报送统计数据。芒市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分别对上述3个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对3名直接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德宏州统计局对1个企业给予责令改正,不追究法律责任。
二、瑞丽市统计违法案件
经查,瑞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填报的2019年五缘玉城项目区内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瑞丽市城乡生活垃圾收转运系统及配套设施工程项目存在提供不真实、不完整的统计资料违法行为。瑞丽市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对1名乡科级责任人给予通报问责的处分。德宏州统计局对瑞丽市人民政府、瑞丽市发展和改革局印发违反统计法精神的相关文件进行通报,对提供不真实、不完整统计数据的6个企业做出责令改正,给予行政警告,并对3个企业罚款共计7.2万元。
各地区要从上述统计违法案件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的统计工作要求上来,牢牢守住统计数据质量生命线,树牢虚报重报是违法、瞒报漏报也是违法的意识,严格遵守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方法制度,坚决贯彻执行国家统计政令,确保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职权,维护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 
德宏州统计局统计违法举报受理电话:0692-2121943;举报邮箱:dhfgk@yn.stats.cn
文章来源:德宏州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