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县统计局

盈江县统计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浏览量:1384    作者: 日期:2025/3/11

2024年,县统计局在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坚强领导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和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严格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将统计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为建设现代化美丽盈江提供坚强的统计法治保障。现将2024年依法治县工作总结如下:

一、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是推进法治学习常态化。县统计局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在党组会、班子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集中学习会等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文件精神,组织学习党的二十大及历年全会精神,坚决拥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做到对党忠诚,以更大的工作热情投入到统计现代化改革事业当中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努力做好统计各项工作任务。二是推进教育培训常态化。2024年10月31日,通过开展大盈江讲坛的形式,邀请州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荣华在“大盈江讲坛”(第27期)对各单位、乡镇的分管领导、统计员进行相关统计知识及统计法律法规专题培训。2024年12月20日在全县农业统计年报会议上对各乡镇的分管领导、统计员进行统计法律法规专题培训。三是推进警示教育常态化。召开统计违纪违法警示教育会,对国家统计局和省统计局查处的重大违纪违法案件进行通报,进一步增强全体领导干部统计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完成“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

根据省、州统计局工作部署,结合盈江县实际制定《盈江县统计局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检查抽查工作方案》《2024年盈江县统计局盈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方案》 ,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督平台云南)随机抽取执法名单,2024年共检查10家单位,其中:部门联合抽查每年1家。通过现场查阅统计调查对象原始资料、相关凭证,认真检查调查对象依法提供统计资料情况,发现1家上报统计数据与检查数不一致,该企业1-6月工业总产值和能源消耗存在少报,误差率分别为4.8%和0.17%,误差率均在10%以下,统计违法行为较轻,未达到立案条件,没有造成危害后果,已责令其改正并已完成。

(三)日常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工作情况

根据国家省州统计局部署及《云南省统计源头数据质量核查办法(试行)》要求,持续开展统计数据造假屡禁难绝工作,牢固树立统计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生命线的思想认识。一是开展专业统计数据自查。投资领域于2024年2月18日前各统计调查单位完成2023年度1-12月统计数据自查工作,其他专业3月30日前完成2023年度1-12月统计数据自查工作,自查率达100%,经自查,无修订统计数据情形。二是开展统计数据质量核查。4月底前县级专业人员按照一套表单位20%比例完成名录、投资、贸易、建筑、工业、能源、服务业、劳动工资等专业的数据核查工作,共计核查135户次,暂未发现存在统计数据失实情况。5月份按照国家、省统计局的部署,盈江县48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再次完成2023年1-12月份消费能耗自查工作,并向县级专业人员提供企业消费支撑凭证台账,经统计调查对象自查和县级专业人员抽查5户来看,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报送的能源消费表误差较小可忽略不计,最高的误差率1%左右,发现偏差,企业按照专业制度规定进行修正。8月10月贸经领域完成2024年上半年36家、1-8月41家统计数据质量核查;10月份工业完成1-8月统计数据质量核查36家、投资完成1-8月79个项目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工作。经核查,贸经个别企业存在数据误差,主要原因四舍五入、取数错误以及报数时漏报含税部分,企业按要求在次月报数时,均进行了修正。

(四)抓实国家统计督查反馈问题整改

盈江县把抓好统计督察整改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决策部署的一项重大政治责任,强化使命意识和政治担当。研究制定《中共盈江县委办公室盈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国家统计局常规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通知》(盈办通〔2024〕36号),要求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围绕《国家统计局常规督察反馈意见盈江县整改措施清单》,扎实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对照整改清单落实本单位需整改的问题内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做好本单位、本部门整改工作,严格按照整改清单的任务分工和时间节点,倒排工期,坚持“改”字当头,逐条逐项抓好整改落实,确保各项整改措施改实改好、改出成效。县政府、县委分别于6月14日、6月27日在政府常务会、县委常委会上传达学习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等文件精神及我县贯彻落实意见。同时,盈江县认真落实《云南省统计局关于开展部门统计调查项目自检自查工作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加强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和监督,印发《关于开展单位统计调查项目自检自查工作的函》,下发到各相关单位,要求各单位清理纠正未经报批或备案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切实减轻基层统计报表填报负担。经自查,未存在不经报批或备案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统计表。县统计局制定《盈江县统计局2023年常规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国家统计局常规统计督察反馈意见盈江县整改措施清单》。根据方案和清单分析原因,明确整改措施、责任股室、责任领导和整改时限,狠抓落实,顺利完成国家统计局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并将整改报告反馈上级统计部门。

(五)提升源头数据质量推进企业电子台账建设

盈江县统计局将推进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建设工作作为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关键举措之一,确保全县“四上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建设工作按时、按质推进,提升源头数据质量。通过“讲解+实操”和上门安装的方式,对企业电子统计台账软件安装和操作流程进行实操演示,及时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全县“四上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建设工作按时、按质推进。全县168户一套表“四上”单位,除退库国家代填代报批发业22户,今年年中破产住宿业1户、零售业2户县级统计局待填报,停业房地产1户计26户外,其余142户已全部完成电子台账的安装工作。对属于年度升规纳限企业将在终审过后,入户指导企业安装工作。

(六)扎实开展协同联动

一是根据年初盈江县协同联动监督检查工作部署,县统计局结合单位职能职责,制定《盈江县统计局2024年“县乡村协同联动监督”工作计划清单(轮次监督)》,并按照清单完成工作任务。二是完成防治统计造假专项检查工作。县统计局对十三届县委第十轮巡察8家单位、第十一轮巡察10家单位,逐一上门检查,并对相关人员进行谈话了解,对涉及统计调查对象任务的单位查看统计数据支持依据,最终形成统计专项检查报告报县委巡察办。

(七)加强法治宣传,夯实法治之基

今年以来紧密结合世界无烟日、“6.26”、统计开放日、科技下乡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向群众发放宣传小礼品,详细讲解、互相交流、统计咨询等方式,介绍了统计调查数据来源、公布等方式,以及群众获取统计数据的途径。活动还介绍了统计相关的法律法规,针对群众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进行现场解答。9月10日,县统计局自行在平原镇盈湖社区举办盈江县第十五届“中国统计开放日”宣传活动,以“数据发展向新而行”为主题开展宣传活动,通过宣传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全力营造人人知法、懂法、尊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二、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学习宣传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有待加强。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在内容上有较大的更新和扩展,包括统计监督、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统计信息共享等多个方面,需要更多的时间和精力进行宣传学习。二是统计法治宣传的载体形式不够丰富,目前局限于发放法治宣传资料,对统计调查对象的普法宣讲有待加大力度。三是基层统计力量较为薄弱。乡镇、村(社区)、企业统计人员流动性较强,更换频繁,导致专业能力、专业素养、专业精神有待进一步提升。更换统计人员没有提前与县统计局征询意见。

三、2024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县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始终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全年通过党组会、全局例会、专题学习会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研究全局统计法治工作,并于9月30日召开会议,组织学习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文件资料,进一步增强全局领导干部统计法治意识,提升全局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能力和水平。

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在下一年度的工作中,县统计局将始终紧密结合统计工作职责,持续推进深入法治政府建设,提升统计法治能力和水平,为促进经济社会法治提供坚实统计法治保障。

(一)着力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

增强学习贯彻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学习贯彻落实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为契机,切实履行防治统计造假和保障统计数据质量政治责任,深刻把握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作出的各项重要制度安排和实践要求,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全面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取得新成效。

(二)着力健全完善执法制度机制

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立健全统计执法工作制度,及时公开有关法律政策依据、办事流程及具体结果,做到统计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增强统计执法透明度。强化统计执法队伍建设,通过加强统计执法业务培训、保障统计执法经费和设备条件等方式提升统计执法能力,培养年轻干部统计执法业务能力,为统计执法工作集聚后备力量。

(三)着力提升法治宣传教育效能

强化全员普法,通过召开经济普查业务培训会、专业培训会、调研走访企业、统计数据核查和执法检查等多种契机,开展对以企业为主的统计调查对象的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形成统计普法宣传常态化,结合统计开放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让统计法治深入人心,营造依法统计的良好氛围。

(四)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

严格按照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和省委《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实施意见》要求,压紧压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认真贯彻落实《监督意见》精神,加强执法与工业、投资、贸易、服务业、名录库等专业互联互通,完善专业核查、日常检查、执法检查等统计监督体系,加强统计监督和纪律监督、监察监督融会贯通,联合开展统计专项督导检查,强化统计监督结果运用,提升统计监督效能。

 

 

 

                                                                                                             盈江县统计局

                                                                                                            2025年1月14日

 

文章来源:盈江县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