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㈠编制目的
为了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建立健全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机制,依法有力有序有效实施森林火灾应急,最大程度减少森林火灾及其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森林资源和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安全。
㈡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防火条例》、《国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云南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德宏州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盈江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等。
㈢适用范围
发生在我镇内结合部、邻乡镇结合部等对我镇生态安全构成严重危害或严重威胁的较大、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的预防和处置,适用本预案。
㈣工作原则
森林火灾的应对工作坚持统一指挥、联动,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以人为本、科学扑救,以专为主、专群结合的原则;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森林火灾发生后,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立即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处置工作。
㈤灾害分级
按照受害森林面积和伤亡人数,森林火灾分为一般森林火灾、较大森林火灾、重大森林火灾和特别重大森林火灾。
二、组织指挥体系
㈠森林防火指挥机构
我镇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镇森林防火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设在林业站,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
㈡扑火指挥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由当地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负责指挥。跨乡界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由相关乡级以上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分别指挥,必要时根据联防机制成立联合指挥部统一协调指挥。跨国界的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由州或省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协调、指挥。
太平镇森林防火机构根据需要,在森林火灾现场成立前线指挥部。参加前方扑火的单位和个人要服从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必要时,镇森防指所,组成工作组赶赴火场第一线,协助指导火灾扑救。
㈢成员单位职责
镇卫生院:负责做好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等工作。
太平镇中小学:负责在镇中小学生中开展森林防火安全知识及学校“五个一”宣传教育工作。
治安派出所:负责保护灾区受火势威胁的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和重要设施安全,保证扑火救灾交通畅通,维护火场周边地区治安秩序和社会稳定。
森林派出所:负责较大、重大、特大森林火灾案件的侦破、查处工作和林区治安维稳工作。
林业站: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可能发生的森林火灾进行预测预报;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基础性工作;组织专门力量对森林火灾事故现场进行调查,建立专项火灾档案,并提出灾害恢复的意见和建议。
镇其他成员单位:共同负责及时设置避难场所和救灾物资供应点,紧急转移并妥善安置灾民,开展受灾群众救助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对扑火受伤致残人员和牺牲人员,做好医疗、抚恤等工作;负责检查、监督有关部门的野外生产生活,负责在林区或林区边缘从事开发、工程建设、开垦、生产用火的宣传和管理工作。按照镇森林防火指挥所的要求,组织协调扑救森林火灾的相关工作。
三、信息报告
森林火情信息由镇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所归口管理,报县森林防火指挥机构。镇森林防火指挥所要及时、准确、规范报告森林火灾信息,及时通报受威胁地区有关单位和相邻行政区域森林防火指挥机构。
对以下森林火灾信息,乡镇森林防火指挥所应立即向县人民政府和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
1.居民集中居住地发生的森林火灾;
2.6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3.省下传的卫星热点监测发现的森林火灾。
四、应急响应
㈠分级响应
根据森林火灾发展态势,按照属地管理、分级响应的原则,及时调整扑火组织指挥机构和力量。火灾发生后,镇森林防火指挥所第一时间采取措施,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初判发生一般森林火灾和较大森林火灾,由镇森林防火指挥所负责指挥;初判发生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及时上报县级森林防火指挥部。
㈡响应措施
森林火灾发生后,镇各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组织采取以下措施:
1.扑救火灾
立即就近组织基层应急队伍、义务扑火队、民兵赶赴现场处置,力争将火灾扑灭在初发阶段。必要时,请求县森林防火指挥部调派人员支援扑救工作。各扑火力量在前线指挥部的统一调度指挥下,明确任务分工,落实扑救责任。现场指挥员要认真分析地理环境、植被因素和火场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驻地选择和扑火作战时,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的变化,确保扑火人员安全。不得动员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适宜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的人员参加扑救工作。
2.转移安置
当居民点、人员密集区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及时采取有效阻火措施,制定紧急疏散方案,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受威胁人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妥善做好转移群众安置工作,确保群众生活和必要医疗保障。
3.救治伤员
迅速将受伤人员送医院治疗,必要时对重伤员实施异地救治。视情派出卫生应急队伍赶赴火灾发生地,成立临时医院或医疗点,实施现场救治。
4.善后处置
做好遇难人员的善后工作,抚慰遇难者家属。对因扑救森林火灾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医疗、抚恤。
5.保护重要目标
当村寨、景区景点、军事设施、储备库、油库、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设备、输电线路、输油气管道等重要目标物和重大危险源受到火灾威胁时,迅速调集专业队伍、消防车辆,通过开设隔离带、实施消防喷水等手段,全力消除威胁,确保目标安全。
6.维护社会治安
加强火灾受影响区域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盗窃、抢劫、哄抢救灾物资、传播谣言等违法犯罪行为。在金融单位、储备仓库等重要场所加强治安巡逻,维护社会稳定。
7.信息报道
对森林防火的报告要实事求是,各新闻单位对森林火灾的现场采访、报道,应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安排。涉及火灾发展趋势、火灾等级、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消息的发布,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进行;重特大森林火灾信息的发布,由州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进行。
8.火场清理
森林火灾扑灭后,继续组织扑火人员做好余火清理工作,划分责任区域,并留足人员看守火场。经检查验收,达到无火、无烟、无隐患后,扑火人员方可撤离。
9.应急结束
在森林火灾全部扑灭、火场清理验收合格、次生灾害后果基本消除后,由启动应急响应的原机构决定终止应急响应。
五、扑救力量的组成和调动
㈠扑救力量的组成
地方义务扑火队、民兵主要负责打扑火线;林区群众主要负责开设隔离带、运输扑火物资、火场清守;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后勤保障等任务。
㈡社会力量的参与
林业站负责组织熟悉山情、林情、社情的地方力量,参与扑火救灾的各项保障服务工作。
㈢调动程序
1.发现火情、群众举报或卫星热点通知,接报后,由太平镇森林防火指挥所通知距火场近的村寨进行扑救,并立即向镇政府办公室报告火情,镇政府负责通知扑火队人员待命。
2.森林防火指挥所及时亲临现场指挥组织群众扑救,并把现场火情向镇政府领导汇报,镇政府接到火情报告后,立即组织第一义务扑火队(即所属村的应急民兵义务扑火队)赶赴现场,并由扑火队长负责指挥扑火,观察火情动向,现场制定扑火措施。
3.火情严重,并有可能引发重大火灾或火情危及村社,由现场指挥的领导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汇报,并通知第二义务扑火队(镇直单位应急扑火队)立即赶赴现场,车辆由镇办公室负责调配。
4.镇卫生院接到火情通知后,立即做好伤员的救助准备工作,电信部门必须保证通信畅通无阻。
5.镇政府副镇长杨林珍同志负责组织妇女做好后勤保障,发生火情,启动预案立即做好干粮、饮用水的调度工作。
6.太平镇林区派出所、治安派出所必须立即介入火灾现场,调查起火原因,争取第一时间发现起火原因,并把纵火违法犯罪分子绳之以法。林业站负责安排林业技术落实火场损失情况调查。
7.扑灭森林火灾后,由指挥扑救火灾领导安排专人看守火场,以防止余火死灰复燃,确保无隐患后,方得撤离火场。
8.自始至终强调扑火安全,以人为本科学扑火。禁止老人、儿童、学生、残疾人、妇女进入火场参与扑火。
六、后期处置
㈠火灾评估
乡镇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对森林火灾发生原因、肇事者、受害森林面积和蓄积、人员伤亡、其他经济损失等情况进行调查和评估,向当地人民政府提交评估报告。森林火灾损失评估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㈡工作总结
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结束后,乡镇人民政府或森林防火指挥所应及时总结、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和应吸取的经验教训,完善改进工作措施;影响较大森林火灾扑救工作总结由县政府或森林防火指挥部汇总向州森林防火指挥部报送。
七、综合保障
㈠队伍保障
扑救森林火灾以义务扑火队、民兵、林业管护人员等受过专业培训的扑火力量为主,必要时可动员当地林区职工、机关干部及当地群众等力量协助扑救工作。
镇按照《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状》的要求,组建336人的义务扑火队、民兵等力量,应急扑火队,以保障扑救工作需要。
㈡通信与信息保障
镇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森林防火应急通信保障体系,配备与扑火需要相适应的通信设备和通信工具。各级通信保障部门应保障在紧急状态下扑救森林火灾时的通信畅通;由县级应急通信预备力量进行保障,州防火办调集应急通信预备力量给予支援,利用火场应急通信保障车和移动中继系统提供火场应急通信保障;跨区增援扑火队伍要利用当地通信网络和携行通信装备,及时加入当地前指通信指挥系统。林业、气象等部门及时提供天气形势分析数据、卫星林火监测云图、火场实况图片图像、指挥地图及火情调度等信息,为扑火指挥提供辅助决策支持。
㈢物资保障
镇森林防火指挥所储备5万元的防火物资,对森林火灾所需的扑火机具和扑火装备,保障扑救森林火灾的需要。必要时,报经县级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给予补给。
㈣后勤与医疗卫生保障
发生森林火灾,镇人民政府负责火场后勤生活保障。镇卫生院负责组织当地有经验医生组成火灾现场医疗救护组,及时为受伤和患病的扑火人员提供医疗救护服务。
㈤资金保障
镇人民政府将防火资金落实到位,保障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所需支出。发生森林火灾后,经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协调扑救火灾发生的运输、扑火物资、卫星通信、医疗救助、火灾评估等扑火救灾费用。
八、培训演练
乡镇森林防火指挥所有计划地开展扑火指挥员和扑火队员以及广大干部职工、群众的扑火指挥、扑火技战术和安全知识的培训,加强实战训练和扑火演习,提高扑火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扑火作战能力,普及避火安全常识。同时,对应急扑火队伍配备必要的扑火机具,进行必要的实用知识讲解。
盈江县太平镇人民政府2017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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