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县太平镇人民政府

太平镇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

浏览量:23250    作者: 日期:2018/9/18


为贯彻落实《盈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盈政办发〔2018〕122号)要求,进一步推进我镇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推进全镇公共资源配置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公共资源配置过程中产生的政府信息,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内容外,均应依法予以公开,努力实现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透明化,扩大公众监督,增强公开实效,不断提高公共资源使用效益,维护企业和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公开范围

本方案所称公共资源配置,是指社会关注度高,具有公有性、公益性,对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改善有直接、广泛和重要影响的公共资源分配事项,主要包括住房保障领域、政府采购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等信息公开领域,公共资源配置过程中产生的政府信息,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内容外,均应依法予以公开。

三、主要任务及具体措施

(一)公开的责任主体和重点内容

按照“谁批准、谁公开,谁实施、谁公开,谁制作、谁公开”的原则,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由审批部门负责公开;基本信息、配置过程信息,按照掌握信息的情况公开。具体工作如下:住房保障领域,由镇住房规划建设中心负责落实申请住房保障对象公示信息公开;政府采购领域,由镇党政力、镇财政所负责落实采购项目公告、采购文件、采购项目预算金额、采购合同和采购结果信息公开;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由镇规划中心负责落实在该所实施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中标公示信息公开。负责主体要确保信息的准确性,报送信息的及时性,确保完成各相关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二)探索建立公共资源配置“黑名单”制度

逐步把骗取公共资源等不良行为的信息纳入“黑名单”,相关信息由领域负责主体部门提供,由信息公开审批部门负责公开。

(三)拓宽公开渠道

要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第一平台作用,及时发布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各类信息,畅通申请公开渠道,积极利用“风情太平”微信、云岭先锋基层综合服务平台、触摸屏村级信息公开平台等拓宽信息公开渠道。积极构建全镇公共资源交易数据共享平台体系,推动实现公共资源全流程透明化。

(四)加强信息公开时效性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确定为主动公开的信息,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于公共资源配置过程信息,另有规定的,要依法及时予以公开。

四、组织保障和监督考核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公共资源配置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做好政务舆情监测和回应,确保任务落实到位。

(二)加强常态化监测。充分利用网站监测,以智能化手段定期对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主要包括信息公开情况、信息报送、公开时效等。要切实做好自查工作,并在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中公布,接受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的监督。

(三)规范保密审查。严格规范政府信息申请公开工作各环节的流程、时限等。信息报送部门须对信息严格把关,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保密审查工作,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我镇无发生任何一项信息公开泄密事件。

(四)做好考核评估。将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考核范围。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激励和问责,对工作落实好的,给予通报表扬;对落实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应当公开事项,造成严重影响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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