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中央环境保护
有关环境整改验收的公示
根据《云南省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我省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的函》(云发改基础函〔2021〕14号),现将督察反应的盈江县保盈碎石厂、小佛山硅石厂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
一、反馈意见问题情况
反馈意见指出:“德宏州盈江县陇中村土坎寨上方保盈石场,碎石机旁的泥浆顺着斜坡流入旁边的允康河,在采石区,半座山被炸掉,水土流失严重;保盈石场里侧的硅石场,采完硅后的废料沿允康河堆放。废料和泥浆水进入河道后,会抬高河床,并对河流造成污染。”
二、整改完成情况
整改措施1:责令盈江县保盈建材有限公司、盈江县金隆经贸有限公司停业整顿,盈江县保盈建材有限公司要对办公生活区的废弃房屋进行拆除,在碎石机旁的沟谷内修建4-6座小型固床坝,遏制沟谷两岸产生滑坡地质灾害及沟谷拉槽现象,并将碎石加工区场地内的石料及泥石流沟下游左岸堆积的弃渣进行外运处理。按照生态红线调整评估结果重新确定生态红线,如在生态红线内,依法注销盈江县金隆经贸有限公司矿权;如在生态红线外,整合重组盈江县保盈建材有限公司,完成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矿产开采完后督促公司做好植被恢复措施。
整改措施2:责令盈江县保盈建材有限公司、盈江县金隆经贸有限公司严格按照项目环评报告及其批复的要求,落实完善环保设施,在环保设施未完善或未通过验收前不得进行生产。同时,责成盈江县保盈建材有限公司、盈江县金隆经贸有限公司对进入河道的弃渣进行清理,另外盈江县保盈建材有限公司要完善采区的截排水措施。做好矿车拉运管理工作,防止扬尘污染环境。
整改措施3:责令盈江县保盈建材有限公司在堆料场周围、采矿区沿河道设置挡墙,场内道路内侧设置截排水沟,排水沟沟尾修建沉砂池,对道路外侧倾倒的渣土进行清理;责令盈江县金隆经贸有限公司对已进入河道的渣土进行清理,对排土场进行分台处理、修建挡渣墙,完善项目区截排水等水土保持措施。
整改措施4:在矿产生产过程中,要做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完成情况1:盈江县保盈建材有限公司盈江县土坎山普通建筑材料用大理岩矿矿山:厂房生产、生活区房屋5间拆除、清运,约70平方米;碎石加工厂地周边修建C20混凝土挡墙、修建固床坝5座,总长176米,已浇筑完工;埋设直径1米的水泥套管长78米;开采区清理弃土弃渣量已清理约30000立方米,已清理完工;采石场开采区、加工区已修建毛石混凝土护岸堤367米;河道已清理780米;破碎机设置有喷淋降尘管道,设置有2辆洒水车对项目区进行洒水降尘;盛发加工区沿河边建设完成防护墙245米;工程总投资约293.61万元。
完成情况2:盈江县金隆经贸有限公司莲花山陇中村土坎寨小佛山硅石矿矿山:弃土、弃渣现已清运约41000立方米,排土场防护墙已完成268米;完成埋设直径1米的双排水泥套管长120米;修复一号拦沙坝工程90立方米,已完工;新建二号拦沙坝设计工程约3800立方米,已完工;新增三号拦沙坝设计工程约1800立方米,已完工;清理了1、2、3号拦挡坝的弃渣,约8000立方米;修建了截排水沟300米(土沟);新增一条截流沟,已完成142米(混凝土沟);边坡下部增加一座混凝土挡土墙,长12米,约64立方米。新形成4道平台,人工运土覆土植树,并进行浇灌维护,对矿山区域渣场、渣堆进行植树、播撒草种,其中播撒草种10公斤,种植树苗900棵,累计植树绿化面积达到30余亩。工程总投资约325.04万元。
三、验收情况
2022年1月11日,县人民政府组织德宏州生态环境局盈江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和县应急管理局进行自检自验工作,一致同意通过验收。
以上整改情况现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向盈江县自然资源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日期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2月10日至2022年2月14日,共5天。
受理部门:盈江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692-8180542
联系地址:盈江县平原镇赏建路10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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