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县太平镇人民政府

中共太平镇委员会 太平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责

浏览量:4900    作者: 日期:2022/8/20



根据《中共盈江县委、盈江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盈发〔2011〕34号)文件精神。中共太平镇委员会 太平镇人民政府为正科级,现将盈江县中共太平镇委员会  太平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能职责情况公示如下:

一、太平镇党委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镇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组织全镇干部群众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二)根据党委在各个历史时期中心任务,加强农村政权建设、基层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抓好两个文明建设,深入开展政治思想工作。

(三)制定全镇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对经济建设等重大问题作出方向性的决定。团结、组织和带领全镇党内外干部群众,努力完成本镇所担负的任务。

(四)抓好全镇党员干部的培训、管理和发展工作,教育广大党员认真履行义务、遵纪守法,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五)领导纪检、武装、共青团、妇联、工会组织认真开展工作,做好人大、政府、纪委、政协、组织、宣传工作。

(六)研究决定全镇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事宜。

(七)完成上级党委政府赋予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太平镇人大主席团的主要职责:

(一)检查、督促宪法、法律、法规及镇人民代表大会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在全镇行政区域的贯彻执行。

(二)听取和审议镇政府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民政、民族、社会治安等工作情况的汇报,监督镇政府的工作。

(三)对镇的重大事项、镇政府的经济、文化、公共事业和财政预算的年度计划提出建议和提请镇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决定。

(四)检查、督促镇政府及有关单位办理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

(五)组织各级人民代表对全镇国家机关和有关单位的工作进行评议和视察。

(六)联系镇人大代表和接受上级人大常委会的委托,联系本镇内的上级人大代表,组织代表小组开展活动。

(七)受理人民群众对镇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八)监督检查政务、村务、财务公开制度实行情况。 

(九)受理镇人大代表的辞职,并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主持各级人大代表的选举产生工作。

(十)决定召集本届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和下届人代会第一次会议,受理镇人大主席团成员、镇长、副镇长的辞职,并报镇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十一)办理镇人民代表大会和上级人大常委会交付的其它工作。  

三、太平镇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在镇党委的领导、镇人大的监督下,制定并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执行本行政区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规划,按期组织实施。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计划生育、土地城建等行政工作。

(三)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的合法权益。

(四)切实推行政务、财务公开,使政务、财务公开走入法制化轨道。

(五)有计划、有目标地组织实施好本镇的经济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社会公益事业建设;开展好社会福利活动;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儿童和残疾人的正当权益;实行男女平等、婚姻自由;保障劳工经商的合法权益,做到同工同酬。

(六)围绕财政增收、农民致富,搞好产业结构调整,带领群众脱贫致富。

 

办公地址:盈江县太平镇太平村    邮编:679311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692-8911013

负责人:段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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