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在云南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食品小作坊,应当取得食品小作坊登记证。
开办者可以通过http://gsxt.ynaic.gov.cn/webportal1/ 访问“云南市场监管网上办事大厅”,点击“我要申请准营准办”选择“食品加工小作坊备案”,根据办事指南点击办理。 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收到食品小作坊登记申请后,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审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核发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并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核发。
食品小作坊登记证有效期为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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