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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老婆有二级残疾证,我想给我老婆申请低保,请问要怎么办理?

留言时间:2025-08-11
你好,我是盈江县平原镇村民,我老婆有二级残疾证,我想给我老婆申请低保,请问要怎么办理?
答复情况    答复日期:2025-08-11    答复部门:盈江县民政局
你好,排先生。《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第九条: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冢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第十一条: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 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第九条:申请最低生 活保障,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应当履行以下义务:(一)按规定提交相关申请材料;(二)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完整;(三) 履行授权核对其家庭经济状况的相关手续;(四)积极配合开展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目前,我县公民出现基本生活困难问题时的申请途径有线上申请和线下申请2种方式。线上申请就是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即通过(微信搜索小程序)“一部手机办低保”“政府救助平台”“云南省救助通”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申请端口提出救助申请。线下申请就是通过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目前我县可以在居住地申请)民政社会救助窗口提出申请;若申请困难的,经申请人同意,村(居)民委员会可代为乡乡镇人民政府提交申请。 申请材料 (一)必要材料 1.身份证明。原件1份、复印件1份。通过互联网平台申请的无需提交,但需正确填写身份证号。 2.户籍证明。原件1份、复印件1份。通过互联网平台申请的无需提交,但需正确填写户籍地址、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信息。 3.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及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原件1份、复印件1份。通过互联网平台申请的需在线阅读并同意授权核对,通过正确书写电子签名确认。 4.申请家庭经济状况信息表。原件1份。通过互联网平台申请的,按提示据实填写信息。 (二)非必要材料 1.工资收入证明。原件1份、复印件1份。根据实际情况, 申请人提供以下任意一项即可,包括且不限于有效的劳动合同、 工资卡银行流水明细、用工方盖章(签字)的工资收入证明、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该证明为非必要证明,申请人家庭有工资收入的应予以提供,也可用告知承诺代替证明材料,签署告知承诺书。通过互联网平台申请的无需提交,但需如实填写家庭收入。 2.家庭经营收入证明。复印件1份,申请人根据实际情况提,包括且不限于经营收入纳税凭证、银行流水、销售(出售) 合同等。该证明为非必要证明,申请人家庭有经营收入的应予以 提供,也可用告知承诺代替证明材料,签署告知承诺书。通过互联网平台申请的无需提交,但需如实填写家庭收入。 3.财产收入证明。复印件1份,申请人根据实际情况提供, 包括且不限于房屋、土地等财产租赁(转租)合法有效合同(协 议),银行、证券公司、保险等金融机构出具的利息、红利收入 证明等。该证明为非必要证明,申请人家庭有财产收入的应予以 提供,也可用告知承诺代替证明材料,签署告知承诺书。通过互联网平台申请的无需提交,但需如实填写家庭收入。 4.转移收入及支出证明。复印件1份。包括且不限于转移收 入(支出)的实际发生数额凭证(转账或汇款记录、收条、收据 等),赡(抚、扶)养费有关的协议、裁决或判决文书等。该证 明为非必要证明,申请人家庭有转移收入或支出的应予以提供, 也可用承诺告知代替证明材料,签署告知承诺书。通过互联网平台申请的无需提交,但需如实填写家庭收入。 5.因患重病、残疾、接受教育等刚性支出证明。复印件1份,申请人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包括家庭成员患大病、重病(病种见附录)的费用发票,家庭成员接受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学杂费缴费 凭据,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因残疾所需的康复、护理、辅助器械 配备费用中剔除享受国家和地方补助政策后的自负费用凭据等。 该证明为非必要证明,申请人家庭有相关支出的应予以提供,也可用告知承诺代替证明材料。通过互联网平台申请的无需提交,但需如实填写家庭可扣减的刚性支出情况。低保经办人员入户调查时,应当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6.居住证。原件1份、复印件1份。在居住地居住满1年且持有居住证的,可在居住地提出低保申请,须提交居住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