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县卫生健康局

告知书

浏览量:3015    作者: 日期:2023/4/25

亲爱的宝妈、宝爸,你们好!

根据《云南省生育支持项目实施方案》,202311日至20251231日,在全省范围内实施一次性生育补贴、育儿补助、婴幼儿意外伤害险参保补贴政策。现将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一次性生育补贴

享受对象: 符合政策生育的二孩、三孩。

享受标准: 二孩发放一次性生育补贴2000元,三孩发放一次性生育补贴5000元。

资格认定标准:1.夫妻双方依法办理婚姻登记。2.生育的二孩、三孩必须是202311日零时后出生。3.新出生孩子户口登记在云南省。4.多胞胎按孩次顺序分别享受生育补贴。5.再婚夫妻不对再婚之前生育的子女进行合并计算,复婚夫妻按照共同生育子女计算。

申报程序:夫妻其中一方向子女户口登记地村()委会提出申请。

所需资料:1.夫妻双方身份证。2.夫妻双方及子女户口簿。3.结婚证。4.出生医学证明。5.再婚夫妻需提供离婚协议或离婚判决。

申请时限:符合享受条件的应于孩子出生一年内进行申请,逾期申请不再受理。

二、育儿补助

享受对象:符合政策生育的二孩、三孩(0-3岁)。

享受标准:按年发放800元育儿补助。

资格认定标准:1.夫妻双方依法办理婚姻登记。2.生育的二孩、三孩必须是202311日零时后出生。3.新出生孩子户口登记在云南省。4.多胞胎按孩次顺序分别享受育儿补助。5.再婚夫妻不对再婚之前生育的子女进行合并计算,复婚夫妻按照共同生育子女计算。

申报及审核程序:1.凡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的子女,均可享受育儿补助,育儿补助按年度一次性发放。首次申报一次性生育补贴认定后即可享受育儿补助,无需再次申报审核。2.每年年审一次,符合条件的继续享受,不符合条件的作动态退出处理(子女死亡、户籍迁出云南省等情况)

 三、婴幼儿意外伤害险参保补贴

享受对象:符合政策生育的一孩、二孩、三孩(0-3岁)。

享受标准:婴幼儿购买意外伤害险给予每人每年50元参保补贴。

资格认定标准:1.夫妻双方依法办理婚姻登记。2.生育的一孩、二孩、三孩必须是202311日零时后出生。3.新出生孩子户口登记在云南省。4.多胞胎均可分别享受婴幼儿意外伤害险补贴。5.再婚夫妻不对再婚之前生育的子女进行合并计算,复婚夫妻按照共同生育子女计算。

申报及审核程序:婴幼儿意外伤害险参保补贴由省计生协会同省卫生健康委另行制定文件以实施项目的形式开展,通过相关流程确定具体承办保险机构。每年根据婴幼儿意外伤害险参保情况,与承办保险机构据实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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