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县卫生健康局催告书送达公告
熊志云(性别:男;民族:汉族;身份证号:5225281968****46**):
你(单位)尚未履行我机关于2024年6月7日对你(单位)作出的行政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编号:盈卫医罚〔2024〕02号),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日内,将罚没款伍万(50000.00)元以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之规定加处的罚款伍万(50000.00)元缴至国库(相关业务到盈江县平原镇勐腊路95号盈江县卫生监督大队财务室办理)。如不履行上述义务,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如你(单位)对此有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有关规定,可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日内到盈江县平原镇勐腊路95号盈江县卫生监督大队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未陈述和申辩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
本机关于2025年1月6日作出《催告书》(盈卫医催〔2025〕1号)后同你电话联系无人接听后于当日向你邮寄催告书,因邮政无法联系到你,现邮件已退回本机关。因你去向不明,电话联系未果,无法以直接、留置等方式送达且邮寄送达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八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催告书》(盈卫医催〔2025〕1号)。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地址: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盈江县平原镇勐腊路95号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692-8114226
特此公告。
盈江县卫生健康局
2025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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