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根据《中共德宏州委办公室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盈江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德办发〔2010〕56号)、《中共盈江县委办公室 盈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盈江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盈办发〔2010〕76号)精神,设立盈江县文体广电旅游局,为盈江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
将原县文化体育局的职责、县广播电视局的职责、县旅游局的职责,整合划入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㈠单位主要职能
⒈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有关文化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结合我县文化体育发展规划,研究制定全县有关文化体育管理的办法、措施、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等,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文化、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指导重点文化、体育设施建设;统筹安排文化、体育各类经费,并对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⒉宏观安排、调整县民族艺术和专业体育工作的布局;指导全县文化艺术、体育人才培养,制定文化、体育各类专业教育和文化、体育科研规划与计划,并组织实施。
⒊指导和组织全县艺术创作与生产,重点是对民族艺术的创作和优秀作品的生产。宏观管理和指导全县群众文化工作和文化馆(站)业务建设,承担、组织、指导、协调全县性重大社会文化活动。
⒋宏观管理和指导全县图书馆、文物考古、博物、展览事业,群众性体育工作和各类体育竞赛项目的训练及老年体育活动,组织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组织协调和管理全县重大体育竞赛活动,管理和指导全县体育场(馆)的业务建设。
⒌依据国家有关法规政策和省、州有关规定,监督、指导全县文化、体育市场实施管理和稽查。组织开展“扫黄、打非”活动。
⒍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在新闻宣传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做好广播电视媒体宣传工作。
⒎制订全县广播电视事业发展规划;领导和管理电台、电视台、农村有线电视网;监督管理广播电视节目、卫星电视节目的收录业务。保证广播电视节目的安全播出。
⒏负责全县广播电台、电视台、卫星收转站的建立、撤销等事宜的审批;负责全县广播电视台、卫星地面接收站的管理工作。
⒐加强广播电视队伍建设。按照广播电视事业发展的需要,有计划、多层次地培养和培训各类专业人才。
⒑研究拟定全县旅游业发展的战略目标和方针政策,编制旅游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旅行社、旅游饭店、优秀旅游城市创建、导游队伍、旅游安全生产的行业管理工作。
⒒组织全县旅游资源的调查、开发与保护;指导全县旅游区域、旅游景区景点的规划开发建设;负责全县旅游开发建设项目的宏观调控和管理,做好申报和评审,指导旅游业的社会投资和利用外资。
⒓监督和管理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受理旅游者投诉,维护旅游企业和旅游者的合法权益,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
⒔拟定国内外旅游市场开发目标,组织和协调全县旅游宣传促销活动,指导重要旅游产品的开发。组织、指导全县旅游经济运行分析工作;负责全县旅游统计工作,为发展旅游业提供信息服务。
⒕指导和组织全县旅游教育、培训工作,提高旅游从业人员业务素质。
⒖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局交办的各项工作。
㈡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盈江县文体广电旅游局设5个内设机构。
⒈办公室(财务室)
处理日常事务工作,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和科室工作,制定机关内部工作制度,负责综合性会议的组织和机关文书档案、机要、调研、信息、信访、综合治理、办公自动化建设工作及对外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文化交流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预结算和财务收支,编制局内财务分配计划,负责局内审计、统计、监督文体广电旅游系统的财务工作;负责机关的后勤服务工作;办理局领导授权或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⒉规划发展股
负责制定全县文体广电旅游事业发展规划及相关项目的制定和修编;负责全县文体广电旅游业近期计划和远景目标的编制和实施,项目的论证和储备,项目资金的协调和争取,建设项目的等级初评及项目新建、改建、扩建的审核和指导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文体广电旅游建设项目的审核上报及督促检查工作。
⒊文化股
负责对全县群众文化事业单位的发展进行指导、督促、检查、评比、服务等行政管理工作;引导、协调、督促、检查全县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开展的各项社会文化工作;检查指导农村群众文化工作的开展; 制定社会文化事业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全县重大社会文化活动;协调管理文化馆、图书馆、文物管理所、电影事业。
⒋广播电视股(宣传股)
贯彻实施国家、省、州广播电视有关技术改革、法规、办法,制订全县广播电视传输与覆盖和广播电视频率规划,审批、申报广播电视台建设的技术方案,协调、调整系统内的无线电管理;组织编制全县电视科技发展规划,负责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和播出质量的监测工作;指导、协调县广播电视网建设及技术维护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⒌旅游股
负责向国家、省、州旅游主管部门申报全县保护、开发、建设和利用旅游资源的投资立项并组织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旅游业宣传促销计划,对旅游重要客源地市场进行研究和拓展;负责旅游信息网络建设及全县旅游特色商品的研究与开发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发展旅游商品生产营销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指导全县旅游产品的包装和筹划;负责中缅边境旅游和特种旅游事务工作,负责全县旅游行业人才的培训、教育及旅游行业人员的职业资格及等级认定初审;制订全县旅游人才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㈢人员构成
盈江县文体广电旅游局人员编制共102名,其中行政(含参公管理)编制9名,事业编制90名,工勤编制3名。
2014年10月末参加工资统发114人,离休0人,退休45人。定额补助51人,其中遗属9人,艺术团临时工演员41人,守护允燕塔临时工1人。
㈣车辆构成
盈江县文体广电旅游局车辆编制共计5辆,其中公务用车编制4辆,特殊业务用车1辆。2014年10月末实有车辆计15辆,其中公务用车15辆,特殊业务用车1辆。
㈤其他事项
⒈体育股更名为盈江县体育事业管理所,原核定的5名事业编制维持不变。
⒉盈江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盈江县文体广播旅游局下属事业机构(副科级)。负责行政执法规范性文件和制度的调研、起草、审核、备案工作;负责执法证件管理;负责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综合执法宣传工作;负责受理投诉、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扫黄打非”工作的组织策划、督促检查、协调服务工作;负责重大案件的上报备案工作;负责文化市场执法队伍专用装备的保养及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县演出、娱乐、网吧及互联网上网服务、电子游戏、美术品销售、文物经营等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和查处,承办案件稽查工作;负责对全县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网络出版、计算机软件,印刷、复制、出版物发行和安装、使用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等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和查处,承办案件稽查工作;负责州以上批转的重大案件的稽查工作;负责开展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工作。事业编制5名;副科级职数1名(大队长)。
⒊其余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宜另行规定。
㈥附则
⒈盈江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检查。
⒉本规定由盈江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他调整由盈江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二、2015年主要工作任务
要求突出与部门年度收支紧密相关的工作。
㈠抓中心工作不懈怠:一是实施好示范文化站、文化惠民示范村等文化项目;二是实施好文体活动广场、“七彩云南?全民建设”工程等体育项目;三是实施好村村通工程运行维护、允燕册高山无线发射台基础设施建设等广电项目;四是实施好大盈江风景名胜区建设、乡村旅游特色村等旅游项目。
㈡抓常规工作不折腾:一是组织开展好各种文化文艺活动;二是组织举办好各项体育赛事活动;三是确保文化市场无事故;四是确保安全播出无失误;
三、收支预算说明
2015年收入预算总额为973.4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973.46万元。
2015年支出预算总额为973.4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安排的支出973.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4.16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离退休人员经费等。项目支出59.3万元。主要项目是老年人体育事业经费、老年体协活动经费、图书馆购书经费、非物质文化传承人生活补助经费等)。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民族文化工作队现有长聘演出人员41人,根据盈政复(2010)67号以及盈政复[2011]199号批文,其人员工资由县财政供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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