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1月13日 盈江县秋影艺术培训有限公司提出设立非学科类艺术培训机构行政许可申请。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日期自 2023年01月13日至2023年01月19日(5个工作日)
申 请 人: 余秋影
场所地址: 盈江县农业局二楼
经营范围: 非学科类艺术培训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投资人情况
类 别
姓名
性别
户籍或国籍
备注
法定代表人
余秋影
女
中国
主要负责人
余秋影
女
中国
投资人
余秋影
女
中国
投资人
中国
经营范围: 非学科类艺术培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相关规定,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向文化行政部门反映对公示对象的意见和看法,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本机将关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依法组织听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
联系电话:(0692)8118481 8119121
传 真:(0692)8104757
通讯地址:盈江县平原镇永盛路花园巷11号 邮编:679300
公示机关:盈江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0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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