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公示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审核公示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以下申请单位予以公示。
名称:盈江潘达电竞网咖
地址:盈江县平原镇永胜居民委员会赏建路6号一楼
经济类型:私营企业
经营范围:互联网上网服务(网吧)
法定代表人姓名:吴春云
任何单位或个人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对公示对象存在以下问题的可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向当地文化行政部门提出听证申请。提出听证申请的,须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将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公示时限:2025年5月29日至2025年6月7日(拾天)
被公示单位必须符合的以下条件:
1.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和居民住宅楼(或院)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2.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自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之日起5年内,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不得担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擅自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被依法取缔的,自被取缔之日起5年内,其主要负责人不得担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反馈意见部门:盈江县文化和旅游局
通讯地址:盈江县平原镇花园巷11号
电话:0692-8119121 0692-8104757
受理人姓名:左金宏
受理地址:盈江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一楼文化和旅游局窗口
邮编:678600
公示机关:盈江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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