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县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对盈江县晓璐文化艺术培训有限公司设立非学科类艺术培训机构的公示
2025年9月25日盈江县晓璐文化艺术培训有限公司提出设立非学科类艺术培训机构行政许可申请。经部门材料审核及现场核验,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日期自:2025年9月26日至2025年9月30日(5日)
申请人:许晓璐
场所地址:盈江县平原镇永盛路财富中心A2-9、10、11、12、13
经营范围:文化艺术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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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投资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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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姓名 |
性别 |
户籍或国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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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许晓璐 |
女 |
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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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 |
许晓璐 |
女 |
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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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人 |
许晓璐 |
女 |
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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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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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相关规定,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向文化行政部门反映对公示对象的意见和看法,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本机关将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依法组织听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
联系电话:(0692)8118481 8119121
传真:(0692) 8104757
通讯地址:盈江县平原镇永盛路花园巷11号
邮编:679300
公示机关:盈江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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