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新城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盈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盈江县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盈政办发〔2017〕119号)要求,现将新城乡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面落实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工作机制
(一)强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集中公开。根据年度重点工作部署,在部门门户网站上公开发展改革、教育、科技、公安、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商务、卫生计生、审计、旅游、国资、地税、工商、质监、安全监管、食品药品监管、物价等重点领域信息
(二)严格落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年内完成了“五公开”纳入办文办会程序、建立公开内容动态扩展机制等工作,参照国家、云南省、德宏州和盈江县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定了新城乡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和指南。
(三)将公开要求落实到会议办理程序,对是否邀请有关方面人员列席会议、是否公开及公开方式的意见要随会议方案一同报批;建立健全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和部门有关会议制度。
(四)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电视电话会议,除涉及国家秘密的外,均应积极通过网络、新媒体直播等向社会公开。
二、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统筹指导
(一)明确政务公开组织领导责任主体,县人民政府,各乡镇、盈江农场、县直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亲自研究和听取重大政务公开事项,部署推进工作;确定1位负责同志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工作分工,并对外公布。
(三)进一步整合政务公开资源,将政务信息发布、政府网站等平台建设运维、政策解读与舆情回应处置、政府公报、政务服务、政府数据开放、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等工作统筹考虑、协同推进。
(四)建立政务公开工作台账制度。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
(五)依托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等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新任职公务员的政务公开业务培训。
三、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
(一)组织学习贯彻国务院年内新修订印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二)门户网站上公开盈江县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图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畅通完善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
(三)加强对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内容的调查核实,确保事实清楚,程序合法;提升告知书制作水平,提升申请人的认可度,最大限度避免不必要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四)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增强答复内容针对性并明示救济渠道,答复形式要严谨规范。
(五)对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发现的依法行政方面问题,及时向有关单位提出工作建议。对公众申请较为集中的政府信息,转为主动公开。
四、监督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监督。调整和完善乡政务公开监督小组,明确监督内容和责职,发挥监督主力军作用。
(二)依法接受人大监督。认真实行政府向乡人大报告工作制度,乡政府每年向乡人民代表大会及主席团报告工作,内容主要为乡当年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财政预决算等。经乡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开。
(三)完善各项制度监督。一是完善全乡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乡党委、政府领导班子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后公开;二是实行预公开制度。乡机关、基层站所、各村在决定或办理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时,应当在正式决定或办理之前将方案予以公布。在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并进行调整、修改后,再将结果公开;三是实行定期审计制度。按审计局要求,接受对乡财政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和资金的财务收支情况依法进行审计监督,并将审计结果公开。
(四)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乡设立专项举报电话和监督信箱,认真收集群众意见,鼓励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并对群众举报的问题,进行及时调查处理,举报电话为0692-8986010,监督信箱设在纪委办公室。
新城乡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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