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性岗位是由政府主导开发,以安置就业困难群体为主要目的,提供符合公共利益的社会公益性工作岗位。设立公益性岗位专门招聘贫困家庭人员是保障建档立卡户脱贫成效的一种方式,是为建档立卡户提供长期稳定收入来源的一项保证,但是随着公益性岗位的发展,越来越多问题暴露出来。
一、目前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公益性岗位选人用人不规范。公益性岗位主要目的是解决贫困户就业问题,避免对建档立卡户直接资金援助形成“等靠要”思想,提高建档立卡户劳动技能、增强建档立卡户就业能力的一项就业援助政策。选人用人时应当选优用强,目前部分地区在选人时直接以家庭收入为准,聘用家庭收入勉强达标人员,公益性岗位工资作为单纯增加收入一种手段,没有考虑到岗位用人的合适性。
(二)公益性岗位待遇不平衡。目前扶贫公益性岗位种类多,为增加贫困人员收入,科学设置了村庄保洁员、道路养护员、生态护林员、水利管护员、就业信息协管员等多种公益性岗位,由于这些公益性岗位所属部门不一致,同样是公益性岗位,生态护林员和水利管护员工资收入不一,差别较大,造成部分工作人员相互攀比,情绪不稳定,工作积极性受挫。
(三)公益性岗位目的不明显。由于建档立卡户观念上有偏差,忽视自身实际情况,公益性岗位缺乏有效安置。例如,嫌弃政府设置的村庄保洁员工作条件差、待遇低,不愿意上岗,出现“轻松岗位多人争抢,脏累岗位无人问津” 的尴尬现象;另一方面,对政府存在依赖心理,把公益性岗位理解为“铁饭碗”,认为上岗后,这个岗位就是自己的,个人寻求其他就业机会的积极性不高。
二、对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的建议
(一)制定考核责任制,对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聘期考核。
与公益性岗位人员签订合同,按照岗位职责要求进行考核,考核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种等次,考核为优秀的可以扩大聘任范围,比如护林员考核为优秀,可以适当扩大巡山面积,增加收入;考核为合格的继续聘用;考核为不合格的及时进行替换。
(二)完善人员进出机制,对聘用人员实进行动态增减。
扶贫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聘期制,签订时间为三个月、半年或一年,在聘期内实行责任考核,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继续聘用,考核为不合格终止聘用,聘用其他人员,不实行“一岗一人”,增强建档立卡户岗位危机意识。同时,对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无法正常履职人员及时退出公益性岗位,实现公益性岗位“能进能出”的良好运行模式,确保公益性岗位管理的健康运行。
(三)规范岗位工资,建立公益性岗位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
对现有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根据不同的岗位和目前的工资水平,确立各公益性岗位的工资指导标准,对生态护林员、道路养护员、水利管护员等工作环境差、劳动强度大的岗位,适当予以高的补助,增强岗位吸引力,改变这些岗位招人难、用人难的状况。
(四)加强宣传,激发群众内生动力。
公益性岗位能够满足的仅仅是部分建档立卡户。目前在农村还有一大部分富余劳动力,我们要在农村广泛宣传劳动力转移就业方面的优惠政策,激发农民参与转移就业的热情。利用广播、电视、微信、网络等媒体,加强宣传,引导农民群众进一步更新观念,使其树立“小富即安不长久,走出家门钱路宽”的理念。并组织工作人员进村入户,通过算账对比的方式,帮助其消除封闭思想。通过表彰优秀打工典型、将他们的先进事迹在微信上、群众会议上宣传,以身边的人说身边的事,带动更多人转移就业。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5号 联系电话:0692-8986010 邮箱:420798847@qq.com
政府网站标识码:5331230001 地址:盈江县新城乡人民政府 邮编:679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