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县新城乡人民政府

失业保险金网上申领有关事项公告

浏览量:10509    作者: 日期:2020/11/25

尊敬的失业保险参保单位及个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失业保险条例》《云南省失业保险条例》和《人社部关于推进失业保险金畅通领、安全办的通知》等规定,德宏州于20202月全面实现失业保险金网上申领。现将失业保险金网上申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条件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符合三个条件:一是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二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是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二、停发失业保险待遇的情形

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发放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1.重新就业的(包括:办理工商营业执照自主创业,或被其他单位重新录用);2.应征服兵役的;3.移居境外的;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5.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劳动就业服务机构介绍工作的。

三、失业人员可以关注微信公众号就业彩云南办理失业保险金网上申领,或到参保所在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柜台办理。

四、网上申领必须由本人申领,并提供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银行的本人账户,不得由他人代为申领,不得提供定期储蓄账号和信用卡号。

五、用人单位在为失业人员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保险停保的同时,须认真履行告知义务,协助其申领失业保险金。

 

文章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