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县新城乡人民政府

完善制度建设 强化干部管理— —新城乡出台村干部管理办法

浏览量:5854    作者: 日期:2021/5/19

为进一步强化村干部管理,让“新班子”有新面貌、新气象、新作为,新城乡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州县关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相关政策法规,制定了《新城乡村干部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努力实现村干部管理有制可依、有规可守、有序可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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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法》中明确了村干部的责任,要求村干部对日常工作要分工负责,每一名村干部均要具体负责几项工作,要讲政治、顾大局,坚决维护乡党委政府的权威,不折不扣落实好乡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

《办法》为村干部树立了规矩,突出村干部在日常工作中和八小时外要坚决做到“不随心所欲、不推诿扯皮、不对群众摆架子、不参与赌博、不参与吸毒、不拉帮结伙、不酒后驾车、不影响团结、不吃拿卡要”的“九个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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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法》凸显了村干部的自我管理,明确村干部因病、因事需请假的,必须报告村党组织书记同意,两天以内(含两天)的事假、病假由村党组织书记审批并报挂村领导同意。

《办法》明确了党的建设的主体责任,明确每名党员村干部至少挂钩联系一个农村党支部,实现辖区内农村党支部挂钩联系全覆盖,主要任务是指导、督促党支部按时开展组织活动、主题党日、党费收缴、云岭先锋APP录入、发展党员等工作,认真落实《新城乡基层治理“双签字”制度(试行)》,严格审核“双签字”29条,确保村民小组党组织书记全面参与社会事务管理。

 

《办法》特别强调财务管理要求,明确村级各项收入必须按规定缴存乡经管站,不得私设“小金库”、不得坐收坐支、不得白条入账,所有支出必须取得合法票据,并具备经手人、证明人、审批人签名等手续,对不符合规定的票据,本村报账员乡经管站财政所有权退回。

《办法》的实施,进一步规范了新城乡村干部的管理,改进了村干部作风,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办事,得到了广大党员群众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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