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县新城乡人民政府

致农户一封信

浏览量:2419    作者: 日期:2022/11/10

致农户一封信

新城乡人民群众:

目前,新城乡辖区进入护林防火特别时期,加之秋高气爽,晴空万里,柴草逐渐枯死,特别容易引发山火。保护森林资源,预防森林火灾,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为做好新城乡护林防火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的发展,要求新城乡人民群策群力,共同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特提醒新城乡人民群众注意以下事项:

一、认清危害,加强防范。

发生森林火灾,火势难以控制,扑救极为困难,不仅会带来林木烧毁、生态环境破坏、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等多种危害,还会给国家和集体带来巨大损失;同时失火人要承担刑事责任,对家庭和个人将造成无法挽回的伤害。

《森林防火条例》规定:凡违规野外用火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不听劝阻的,给予治安拘留。造成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大家一定要提高森林防火意识,预防为主,绝不能掉以轻心,不要因为疏忽大意烧了一片森林,毁了一个家庭。

二、遵守禁令,严控火源。

严禁携带火种进入林区,严禁在林区内吸烟,严禁野外烧香烧纸祭祀、燃放烟花爆竹、燃烧垃圾,烧田基草、禾杆草、树叶,焗蛇、蜂、老鼠等一切野外用火行为;特别要对家庭留守老人及未成年人的提醒和监督。各界群众如发现野外用火应及时制止,若劝说无效,应及时向所在村委会报告

三、发现火情,及时报警。

一旦发现火情,要立即上报新城乡林业站,以便及时组织扑救。同时在森林火灾扑救中,务必要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扑救、安全第一的原则,禁止无组织、无纪律参与扑火。禁止老人、孕妇、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参与扑火。

护林防火、人人有责。让我们为新城乡的青山绿水、经济社会和谐发展行动起来,自觉投身到森林防火工作中,为保护绿色家园做出应有的贡献!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违规用火行为和森林火灾应立即拨打森林火警电话:12119新城乡值班电话:0692-8986010

 

 

新城乡人民政府        

20221031日        

 

 

文章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