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德宏州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五次会议。
州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正环主持会议。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明山、俄吞、郑光永、张益伟、梁晓丹,秘书长聂茂华及26名委员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州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州十六届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情况报告,通过了《关于召开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和会议有关事项。
会议确定,州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将于本月下旬召开,将选举产生德宏州出席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同时,补选州人大常委会委员1名和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以及通过州人大财经委员会主任委员人选。

会议还通过了相关人事任免事项。
李正环向新任命的同志颁发聘书,新任命的同志进行了宪法宣誓。

会议要求,严格把握法定程序、工作程序和时间节点,按照最新的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以严之又严的作风、细之又细的态度、实之又实的举措,全力确保州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安全、顺利召开。
李正环强调,新任命的同志要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始终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始终做到恪守法治廉洁奉公,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人民监督,认真贯彻执行人大作出的决议决定,切实办理好人大代表的议案和意见建议,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坚持司法为民,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全州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继续发扬敢于负责、吃苦耐劳、动真碰硬、只争朝夕的精神,踔厉奋发,高质量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
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赵冬梅,州中级人民法院、州人民检察院、州监察委负责人,州委办、州政府办、州政协办和州直有关部门负责人,驻州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和不是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各专委副主任委员、各工委副主任列席会议。
德宏州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2022年12月12日德宏州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德宏州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定: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12月下旬在芒市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补选州人大常委会委员、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举德宏州出席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通过州人大财经委员会主任委员人选。
会议召开具体时间,授权德宏州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作出决定。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
决定任免名单
(2022年12月12日德宏州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张芝能为德宏州民政局局长,免去德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蔺如程为德宏州交通运输局局长;
决定任命帕安仁为德宏州人民政府研究室主任;
决定免去尹丽莉德宏州人民政府研究室主任职务。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
接受辞职名单
(2022年12月12日德宏州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德宏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向红同志因工作调动,请求辞去德宏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经德宏州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决定:
接受王向红同志辞去德宏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依照法律规定,报州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同时报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
任命名单
(2022年12月12日德宏州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任命陈建安为德宏州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决定为代理检察长。
依照法律规定,报省人民检察院和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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