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年以来,新城乡根据《法制盈江规划建设(2021-2025)》文件要求,结合新城工作实际,严格按照全县总体要求和统一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做好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法制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规范队伍建设。一是成立以乡党委书记、乡长为组长,乡党委副书记、派出所所长和司法所所长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各站所负责人及各村支书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站所、各村配合抓的工作局面,为加快我乡法治建设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治办,专职负责法治建设工作的组织实施、督促检查和强化制度建设,确保职能发挥到位。二是强化工作落实,按照盈江县法治府建设工作要点的要求,完善了各项工作制度,促进职能作用的发挥;制定了工作规划,将各项工作任务,分解到各办所中心以及各村,层层压紧压实责任。三是健全运行机制,在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认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自觉将法治建设与本乡重点工作和任务同步推进。常态化研究部署法治工作,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政府依法履职能力,增强党政机关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水平,开展全体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培训3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法活动3次。
(二)加强法治教育培训。严格落实全乡领导干部学法培训和普法宣传教育。认真按照《新城乡2022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方案》开展党委中心组集中学法活动,积极组织开展专题法治讲座,利用每周例会开展学法活动,通过学习培训,进一步落实了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进一步提升了我乡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多举措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日期间,新城乡组织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宣传教育。
(三)认真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通过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再上新台阶。全面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探索构建现代化边疆综合治理体系,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新城”。以周一工作例会、村组会议、中心组学习等为契机,在全乡广大党员干部群众中开展各类法律法规普法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四)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建设。新城乡党委、政府在选拔、举荐干部时,优先考虑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对特权思想严重、法治观念淡薄的干部进行了批评教育、督促整改。一年来没有违纪、违法而被查处的领导干部。
(五)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突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完善了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实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实行制定机关对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健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界定审查范围,明确审查内容和标准,细化审查流程,落实审查责任,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对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按照法定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二是建立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根据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上位法制定、修改、废止情况,及时清理了有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三是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现全乡执法单位全覆盖。主动公开行政执法权责清单,明确执法主体、执法程序、执法事项,及时对执法信息进行公示,全力推进“三项制度”各项工作任务稳步高效完成。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六)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民族宗教、统一战线、工作,提高公共突发事件防范处置和防灾救灾减灾能力。发展和创新新时代“枫桥经验”,完成乡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和实体化运行,加大矛盾纠纷调处力度,加强信访法治化建设,有效化解历史遗留和积案问题。深入开展禁毒防艾人民战争,扎实开展毒品问题严重地区专项整治工作。巩固拓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依法严惩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严密防范和打击邪教、敌对势力渗透破坏颠覆分裂等活动,妥善应对境外突发事件,确保社会大局持续和谐稳定。完善了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开展消防、防汛等演练,有效的防范管控社会安定的问题。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强化法律在维护群众权益、化解社会矛盾中的权威地位,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矛盾和问题。建立健全了社会矛盾预警机制,畅通群众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法律渠道,引导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表达诉求、维护权益、解决纠纷。坚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完善社会矛盾源头预防和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及时收集分析热点、敏感、复杂矛盾纠纷信息,加强群体性、突发性事件预警监测,切实提高对社会热点、敏感问题的预知、研判、预防和处理能力。进一步健全了矛盾纠纷信息网络,完善信息收集、报送分析和矛盾纠纷信息反馈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发生。健全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联动机制。二是重视人民调解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大力发展人民调解组织,实现村委会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在全乡推进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加强对人民调解的指导支持,依法确认人民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有效维护社会稳定。对辖区矛盾纠纷坚持“有案必接,有案必解”的原则,依法就地解决问题,尽力做到矛盾不出村,不出乡。对影响社会稳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实行一月一统计,一月一上报。2022年以来,2022年以来,新城乡排查各类矛盾纠纷36起,成功调解12起有效地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
2022年,新城乡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离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依法行政、科学行政贯彻落实还没有完全到位,部分执法主体存在畏难情绪;二是依法行政监督不够有力,行政问责机制尚未健全,影响依法行政深层次推进;三是行政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和业务还需加强,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仍然比较薄弱;四是部分法治建设措施尚未真正落实到位,工作开展创新力度不够,措施不具体,工作成效不明显,学法用法流于形式,考核机制需进一步完善。
一是认真梳理权力清单。按照建设责任政府、服务政府和法治政府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明确政府及相关站办所的法定责任,建立岗位责任制,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怠政等行为。逐步建立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强化政府执行职责的规范化。二是政府服务体系健全。按照“公正、便民、廉洁、高效”的原则,建立健全乡、村两级便民服务中心,落实社保、民政等便民服务窗口,公开完善了各项制度和办事程序,制定了来访接待、服务登记、事项办理等制度,同时将重要的规章制度上墙,要求每位干部照章办事,全程监督、公开办事。三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政务诚信建设。严格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加大相关领域整治力度,扎实开展营商环境提升专项行动,提升企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充分整合司法干部、律师等法律资源,积极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优化法治宣传教育,积极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
一是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树立法制观念。持续组织全乡领导干部集中学法用法。二是搞好执法责任制,规范执法。三是转变政府职能。在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职能同时,推进社会治理创新、更好地发挥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努力建立统一、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服务体制。四是科学决策。我们将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扩大听证范围,合理确定听证代表,通过听证达到充分听取民意,提高决策的执行力。五是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和监督制度,对不进行报备的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六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法制机构的影响力,围绕全乡经济发展,政府法治建设重点开展调研,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新城乡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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