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县新城乡人民政府

严惩严处!露天焚烧秸秆危险又违法!

浏览量:1272    作者: 日期:2023/4/24

   2023419日,新城乡对一起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419晚7时左右,乡人民政府接到消息,有人在新城村三村田里烧秸秆。闻讯,乡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和乡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往现场。赶到现场后,工作人员和民警发现,现场仍有残火,部分土地有明显被烧焦的痕迹,便组织人员将残火扑灭。经现场勘察和走访确定,确定该片土地转租人露天焚烧西瓜叶和杂草行为,所幸工作人员和民警扑火及时,未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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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人员和民警对当事人露天焚烧秸秆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根据《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乡村清洁条例》《新城乡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环境整治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的通告》对该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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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望全乡广大群众引以为戒,广泛宣传、相互监督,自觉遵守相关条例和规定,共同守护碧水蓝天。如发现相关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法严厉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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