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逐步恢复和增加昔马渔业资源,保护鱼类的天然繁殖和水生生物的多样性,促进渔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禁猎禁渔的通知》(德政告〔2018〕1号)及盈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禁渔区及禁渔期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让“共抓大保护”成为全社会广泛共识,真正将禁渔落到实处。现将昔马镇辖区2021年禁渔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禁渔时间
自2021年3月1日0时起至2021年6月30日24时止。
二、禁渔范围
昔马镇自然水域内所有河道。
三、禁止行为
禁渔期内,禁止一切电鱼、毒鱼、炸鱼、网鱼等违法捕捞行为以及一切垂钓活动。
四、法律责任
对在禁渔期内违规进行渔业捕捞作业等行为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昔马镇各村村规民约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广大群众从维护昔马长远发展的根本利益出发,从对人民负责、对子孙后代负责的高度,自觉参与昔马镇禁渔行动,争当禁渔宣传员和监督员,如发现昔马镇内有非法捕捞等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电话进行举报,积极协助执法部门进行查处,为保护昔马生态安全作出应有的贡献。
监督举报电话:昔马镇人民政府办公室,0692-8973010。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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