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盈江县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试行)》出台背景
为加强和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科学规划村庄用地,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切实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二、《盈江县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试行)》出台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中农发〔2019〕11号)《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农经发〔2019〕6号)《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指导意见〉的通知》(云自然资〔2020〕1号)和《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盈江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三、《盈江县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试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盈江县行政区域内农村宅基地审批和管理。
原文: [附件: 盈政规〔2021〕2号关于印发盈江县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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