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盈江县委、盈江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盈发[2011]34号)文件精神,现就昔马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能职责公示如下:
一、职能调整
(一) 将统计站下划镇政府,七职能职责并入经济发展办公室。
(二)将畜牧兽医站、水管所、农机技术综合服务中心整合组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三) 将林业站下划到镇政府。
(四)在原宣传文化服务中心基础上,组建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五)将劳动保障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下划镇政府,整合组建社保中心。
(六)将财政所下划镇政府管理。
二、主要职责
1.昔马党委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镇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
(2)讨论决定本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需由镇政权机关或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问题,由镇政权机关或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3)领导镇政权机关和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
(4)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乡镇单位的干部。
(6)领导本镇的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计划生育工作。
2.昔马镇人大主要职能
(1)检查和督促宪法、法律、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在本镇内的执行;
(2)决定召集和主持本届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对本届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决定召集下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3)听取镇人民政府工作情况的报告,检查和督促镇人民政府对镇人民代表大会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
(4)讨论本镇内的重大事项,向镇人民政府提出建议或者提请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决定;
(5)根据镇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镇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建设计划、财政预算的部分变更;
(6)督促镇人民政府研究办理乡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视察和调查,指导代表小组开展活动,密切联系代表,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
(7)受理人民群众对本级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8)决定接受镇长、副镇长的辞职,并报下一次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备案。镇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副镇长中决定代理人选;
(9)指导选区依法罢免和补选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10)办理镇人民代表大会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交付的其他事项。
3.昔马镇政府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上级行政机关的决议、命令及同级党委的决定,执行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
(2)对镇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主席团和上级行政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
(3)编制和执行本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编制并执行财政预算。
(4)负责管理本镇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行政工作。
(5)负责辖区内行政执法工作,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人身、民主、财产等合法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6)指导、支持和帮助村民委员会工作。
(7)负责本镇辖区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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