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义务教育学校督导评估方案的通知》(云政教督〔2018〕35号)和《盈江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春季学期义务教育学校暨依法治校创建活动督导评估的通知》(督导办便签8号)安排,盈江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从盈江县学校督导评估专家库中抽调校长及责任督学组成三个实地督导评估专家组,于2023年4月24日至28日分别对县民族完全中学(初中部)、县第一初级中学、平原镇莲花山中学、勐弄乡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部)、县民族小学、县第三小学、县第五小学、平原镇关纯小学、平原镇芒广小学、旧城镇中心小学、旧城镇芒崃小学、新城乡中心小学、油松岭乡中心小学、弄璋镇边府小学、弄璋镇弄哈小学、芒章乡芒牙小学、芒章乡南泥坝小学、盏西镇中心小学、支那乡中心小学、支那乡达海小学、苏典乡达嘎塘小学、卡场镇吾排小学、卡场镇草坝小学,共23所学校进行了实地督导评估,通过定量定性综合评估,现将督导评估拟定结果公示如下:
一、拟定盈江县义务教育合格学校
县民族完全中学(初中部)、县第一初级中学、平原镇莲花山中学、勐弄乡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部)、县民族小学、县第三小学、县第五小学、平原镇关纯小学、平原镇芒广小学、旧城镇中心小学、旧城镇芒崃小学、新城乡中心小学、油松岭乡中心小学、弄璋镇边府小学、弄璋镇弄哈小学、芒章乡芒牙小学、芒章乡南泥坝小学、盏西镇中心小学、支那乡中心小学、支那乡达海小学、苏典乡达嘎塘小学、卡场镇吾排小学、卡场镇草坝小学,共23所。
二、公示时间7天
公示时间:2023年6月10日—16日。公示期间若有举报或疑问,请与盈江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联系,联系人陆老师,联系电话:0692—8181002。
盈江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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