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县昔马镇

昔马镇人民政府关于禁止使用硫磺熏烤竹笋的通告

浏览量:1746    作者: 日期:2024/9/10

昔马镇人民政府关于禁止使用硫磺熏烤竹笋的通告

广大群众朋友们:

目前,昔马镇已进入竹笋采摘期,为深入推进平安美丽昔马建设,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统筹推进经济生态化与生态经济化,加快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打好净土保卫战,确保舌尖上的安全,镇党委、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禁止使用硫磺熏蒸竹笋。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使用硫磺熏蒸竹笋

广大竹笋生产经营人员应切实提高质量意识和法律意识,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在竹笋生产经营过程中不得违法使用硫磺熏蒸。

二、严禁生产经营含硫超标竹笋及其制品

禁止含硫超标竹笋及其制品进入市场交易,对违反规定经营含硫超标竹笋及其制品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予以查处。

三、强化行业自律

竹笋加工个体经营户、企业、专业合作社及行业协会应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强化自律,做好示范,积极维护昔马镇竹笋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四、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涉嫌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或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昔马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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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昔马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