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县昔马镇

【普法强基】关于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这些法律法规请你一定要知晓

浏览量:3367    作者: 日期:2025/6/26

什么是户外广告设施?

户外广告是指以发布商业性或者公益性广告内容为目的,利用建(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工地围墙、在建工地楼体,城市道路及其配套设施,公共绿地、广场、水域、站场、站台、码头等场所,候车厅、报刊亭、电话亭等公共设施,船舶、城市轨道交通等交通工具外表,气球等升空器具以及其他载体在户外场所、空间、设施设置的广告。

招牌设施是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及个体工商户在经营地、办公地或者住所地,设置表明单位名称、字号、标识或者建(构)筑物名称的牌匾标识。招牌内容超出本单位名称、字号、标识、建(构)筑物名称,附带商业内容的,或者设置地点不在本单位经营地、办公地或者住所地的,视为户外广告。

 

这些法律知识请你了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第四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设置户外广告:

(一)利用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的;

(二)影响市政公共设施、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消防设施、消防安全标志使用的;

(三)妨碍生产或者人民生活,损害市容市貌的;

(四)在国家机关、文物保护单位、风景名胜区等的建筑控制地带,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禁止设置户外广告的区域设置的。

?重点解读:

?所有户外广告需符合设置规划

 

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 在城市中设置户外广告、标语牌、画廊、橱窗等,应当内容健康、外型美观,并定期维修、油饰或者拆除。大型户外广告的设置必须征得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重点解读:

?所有大型户外广告需"持证上岗"(办理行政许可)

 

《盈江县户外广告管理措施(试行)》

第七条 户外广告设置人是户外广告设施安全管理责任人,应当加强日常维护管理,保持户外广告的整洁、完好、美观,应当定期对户外广告设施进行安全检测,对检测不合格的,应当立即整修或者拆除。

?重点解读:

?商户承担日常维护责任

文章来源:美丽盈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