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关于在平原城区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提升汽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有效减少和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营造良好、文明、有序的通行环境,盈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原城区永盛路、象城路、目瑙纵歌路三处安装电子抓拍系统,对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公告及启用时间
交管部门自2025年9月20日起至9月26日向社会公告,9月27日公告期满后进行即时抓拍,将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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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 类型 |
设置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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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口 设备 |
永盛路与密回路 交叉口向东300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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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口 设备 |
象城路与永盛路 交叉口向南170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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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口 设备 |
目瑙纵歌路与勐腊路 交叉口向东300米 |
二、交通违法抓拍范围
对“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安全驾驶不懈怠,请广大驾乘人员要自觉佩戴安全头盔、系好安全带、驾驶时不拨打接听手持电话,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文明行车,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创造更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盈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5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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