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对医疗保险有关法规和政策,制定相关的具体措施;负责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审核;负责签订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服务协议,加强对两定机构监督、管理;负责对定点医疗机构、药店的资格审查和年检;负责对两定机构医保业务指导,组织、审核医疗慢性病审批、审验工作;负责参保群众办理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工作;负责参保人员个人账户的记载和管理;负责全县离休干部、特殊照顾人员、革命伤残军人医疗费的报销业务;负责落实女职工生育保险基金的统筹项目和按规定支付费用;负责城乡医疗救助审核、审批、管理工作;宣传和贯彻落实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法规、政策;负责医疗救助工作的报表统计、数据上报工作;负责医疗救助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负责部门之间有关医疗救助工作的综合协调;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省、州物价政策法规的有关规定;不断提高医疗服务收费管理意识;负责宣传药品和医疗服务收费政策;负责监督管理医疗服务收费;贯彻落实各项医疗服务收费管理工作;负责医疗保险基金的筹集、征收、上缴工作;负责办理缴费单位的参保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负责对参保单位和参保个人报送的表格,进行认真细致的审查征缴基金;负责审定和处理参保单位的异动情况;负责处理医保卡存在的问题;负责对完成和未完成缴费任务的单位分别作出医疗保险启动和停止的通知;负责及时提供与报表相关的各项数据; 做好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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