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德宏州医疗保障局印发了《德宏州公立医疗机构“傣医暖雅治疗”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德医保发〔2022〕15号),为便于群众知晓理解,现解读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临床价值为导向、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紧紧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持续完善医疗服务价格管理体制,稳妥推进医疗服务价格调整优化,逐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支持医疗技术进步和体现技术劳务价值,为人民群众提供更有价值、更高效率的医疗服务,促进医疗资源优化配置,规范医疗机构服务价格行为,促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出台背景
根据《云南省卫生健康委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新增民族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编码的通知》(云卫财务发〔2021〕36号)精神,进一步发挥傣医特色优势,推进傣医在临床的推广使用要求,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决策的部署,不断适应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需求,巩固和发展医疗系统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整治成果。制定德宏州公立医疗机构“傣医暖雅治疗”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三、实施范围
全州公立医疗机构。
四、主要内容及要求
(一)制定德宏州公立医疗机构“傣医暖雅治疗”等医疗服务项目最高限价。
(二)各级医保部门、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对医疗机构开展的新增傣医医疗服务项目加强监管,保证基本医疗服务供给,指导新增项目在临床的合理使用。要加强价格行为监督检查,畅通价格投诉举报渠道,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及时疏导解决医患纠纷。各级医保经办机构要切实做好民族医疗服务项目支付的系统维护更新工作,完善医疗服务协议管理,加强傣医医疗服务项目临床的使用和医保结算管理工作。
(三)各级公立医疗机构要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定,结
合自身实际积极开展傣医项目,对照项目编码据实上传医保结算数据,严格按照规定的项目内涵和技术规范开展服务,加强价格自律,规范价格行为。要严格执行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度,通过多种方式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公示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服务规范等内容,加强对患者的宣传解释工作。
(四)根据《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 2021 年新增民族医疗服务项目医保支付有关问题的通知》,本次定价的 11 项傣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按照甲类项目支付。以本次确定的最高限价价格作为医保最高支付标准。定点医疗机构开展这些项目时,实际价格低于最高限价的,按照实际价格支付,实际价格超过最高限价的,超过部分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五、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2022年5月27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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